旅行社搶不到機票無法成行 旅客控未依約付賠償金

在電腦前向客人解說最新的旅遊促銷行程,還有工作人員在一旁發放傳單招客。

山富旅行社在旅展的攤位人潮不少,但日前有民眾跟山富預訂6月25日到27日的澎湖3日遊,訂金也付了,結果出發前10天才被告知沒有機票,建議改搭高鐵加船。

6月16日致電客服後,業務單位說6月26日到28日有機票,但旅客認為行程都排了,無法改期,要求取消,按契約支付賠償金。

然而業務單位表示,付了訂金不代表一定能成行,表示事前已經有告知風險,旅客因此找上消基會投訴。

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說明,「如果因為機票的因素沒有辦法成行的話,本來就應該認為是可歸責於業者之事由所造成契約不履行。那就應該依照定型化契約的約定,除了退還所有費用以外,他是10天前通知,要賠償30%旅行的費用。」

消基會表示,目前正是澎湖的旅遊旺季,機票本來就比較難取得,若業者有在事前有充分告知消費者,旅遊旺季機票難以取得,消費者在知悉後也答應這樣的條件並購買,那要爭取賠償就比較困難。但由於這類定型化契約中,對提前告知時間並沒有清楚規定,建議主管機關要進行補充修訂。

城市科大觀光系助理教授李奇嶽建議,「如果是開架式銷售的行程的話,最好還是有拿到團體機位再來做銷售,這樣子比較不會有爭議。」

民眾說:「都已經都安排好了,那你臨時取消,當然對我們是一種損失。」、「這麼突然的話,就會覺得滿錯愕的。」

山富旅遊社回應表示,國內機票於連假檔期,僅開放出發日前兩個月訂購,故旅行社需待航空公司開放機位預訂後,才能知悉機票訂位結果。雖沒訂到票,同仁仍努力尋求機位,最終未能取得機位,很遺憾未能符合客戶期待,將依約定賠償新台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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