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韓嚴刑峻法 值得台灣參考

南投生技公司4死1傷、桃園套房2死槍擊命案,警方發現凶槍都是改造來自大陸的氣動槍,警政署當機立斷迅速限制進口,但恐怕有不少氣動槍已流入有心人手中。國內歹徒動不動就開槍,日本等鄰國卻很少傳出槍響,官警直言,應與他國採嚴刑峻法有關。

警方發現,南投生技公司槍擊案歹徒是持「大黑星」、型號TT33的改造手槍作案,桃園命案歹徒則持改造的G19手槍,這些被改造的氣動槍,都是國內廠商從大陸合法進口來台,數量約有2000多把。

這些氣動槍全槍都是鋼製、強度高,與制式槍枝無異,且擊錘、彈室、槍管擊發軸線未更動,只需抽換關鍵零件,甚至直接換裝彈匣就成真槍,現在一把未改造的這類氣動槍,在黑市已喊價到5萬元,炙手可熱。

與國內相較,日、韓、大陸較少傳出槍擊案,官警說,因為各國對槍枝的管制及刑責都比台灣嚴格,國內歹徒持槍、朝房屋或車輛開槍,只要不傷人,刑責都一樣,沒有加重處罰規定。

但在日本,持槍與開槍是分別論罪,一罪一罰,攜帶子彈、2把槍以上又會有其他刑責,且小弟持槍被抓,老大或暴力團還要連坐受罰,刑責極重。日本黑道認為使用改造槍枝很「落漆」,只有與仇家開戰火併等重要關頭時才會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