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州婦產2嬰相繼棄屍密西西比河 「事隔8222天」被控二級謀殺

明尼蘇達州50歲的婦女珍妮佛.麥特(Jennifer Matter)因兩個嬰兒相隔數年被發現陳屍於密西西比河,9日被逮捕,遭控兩項二級謀殺罪,10日過堂後被法官貝利(Douglas Bayley)裁定150萬元無條件保釋。

法官同時也提出75萬元有條件保釋的選擇,條件包括不喝酒、不吸毒、隨機化學測試、禁止持有槍枝彈藥,並且遵從持續的心理健康治療等其他條件。

古德休郡(Goodhue County)警長凱利(Marty Kelly)在記者會上說,1999年在密西西比河發現第一個嬰兒的屍體,距離麥特被捕已過了8222天;凱利表示,透過DNA鑑定,確認麥特是1999年與2003年陳屍密西西比河嬰兒的母親。

1999年11月4日一名男子在密西西比河雷德溫市(Red Wing)沿岸乘船時,發現船屋附近有一白色毛巾在水面上漂流,他以為是自己落下的毛巾於是靠近要取回,沒想到拿起來時掉出一個女嬰,幾天後女嬰的驗屍報告載明:「嬰兒是發育健全的女嬰,沒有先天缺陷或明顯外傷」,法醫判斷是謀殺,死因未確定。

第二個嬰兒2003年12月7日在佩潘湖(Lake Pepin)附近被四名少女發現,為男嬰,當時已死亡,臍帶還纏繞在身上;驗屍報告指出嬰兒「可能為活產」,有「鈍器頭部傷,可能為生產過程所導致」且大腦有多處出血;曾處理1999年棄嬰解剖的法醫同樣判斷為謀殺,死因未決。

古德休郡檢察官奧基夫(Stephen F. O'Keefe)表示,本次指控是針對2003年死亡男嬰的案件。

明尼蘇達刑事偵查局(BCA)與古德休郡的調查員已偵辦此案多年,明尼蘇達電視台KARE報導,根據麥特的刑事訴狀,BCA犯罪實驗室6月時利用樣本辨認1999年女嬰的生父,與該名男子談話後幫助他們找到麥特。

調查員4月底詢問麥特,但她否認是死嬰的母親,並拒絕提供DNA樣本;執法單位5月初取得搜查令後,發現麥特的DNA與嬰兒吻合。

麥特告訴調查員1999年當時她「在監獄進進出出,喝太多酒,做了很蠢的事」,並不曉得已經懷孕,直到某次出血時才發現。

隨後她在家中浴室分娩,看到嬰兒「發紫、沒有呼吸、沒有哭聲」時被嚇壞了,後來她將嬰兒包起來,丟棄在公園。

麥特起初稱不記得第二個孩子生產過程,但「幾乎肯定」生產時獨自一人在湖濱;當時身負通緝令的麥特說她試圖保持低調,也不記得嬰兒是否有哭聲,但有呼吸,後來嬰兒被留在湖濱上。

麥特若被定罪,將面臨40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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