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案開庭推責 罹難者家屬籲:從重量刑

明揚國際公司屏東廠去年9月發生大火造成百餘人死傷,屏東地檢署今年1月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管理幹部6人。屏東地院13日開第5次準備程序庭,時任總經理呂英誠應訊時稱不清楚公司原物料中有無危險化學物品,罹難者家屬當庭認為有撇清責任之嫌,希望法官對被告從重量刑。

去年9月22日下午6時許,明揚爆炸起火釀10死、百餘輕重傷,屏檢調查後發現,明揚管理階層明知廠C40-P架橋劑應存放室溫30度以下通風環境,且有安全存量限制,但為求方便行事,卻放在室溫逾30度、通風不良的倉庫,存量也高達3000公斤,最後釀成重大悲劇。

呂英誠在庭訊中指出,2020年6月接任總經理,負責公司營運、海外客戶業務,未來發展,公司內部分層負責,各單位依規定程序辦理,公司庫內成存品、半成品與原物料超過1280種,他不可能知道某種原物料存放是否符合規定。

他說,何況C40-P架橋劑從請購、採購、進貨到倉儲管理,各項規畫管理,均有專人處理,從未向他回報C40-P架橋劑有任何狀況。工安是專業的需證照,若有回報不妥,他一定會處理。

罹難者員工朱晉儀的胞姐朱育諄代表出庭,哽咽表示明揚通過ISO國際認證,也是上市櫃公司,公司經營者理應遵守法規,不能欺瞞推託,爆炸發生後,每個幹部都推說不知C40-P有危險、不知有管制量、不知特性、不知存放環境規定,一句不知道就想撇清責任,令人無法接受。

更多品觀點報導
台南佳里塑膠工廠烈火狂燒,近3000平方公尺廠房陷火海!
枋山芒果搶鮮上市 屏縣府攜手中華郵政推「i郵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