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死傷嚴重 消防署:業者不守法 未依規定申報儲存危險物品

屏東明揚工廠大火釀嚴重死傷,消防署主任秘書簡萬瑤今天在立法院直指全案主因在於「業者不守法」,沒有做好安全管理,未依消防法規定申請合格的危險物品儲存場所,儲存量也超過30倍。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屏東工廠22日發生爆炸意外,釀重大死傷。 (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屏東工廠22日發生爆炸意外,釀重大死傷。 (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法務部、內政部、消防署,就「明揚科技公司大火釀嚴重傷亡,針對近年公安意外頻傳,檢視我國現有公安相關法制層面之缺失,並進行檢討及改善」進行專題報告。

簡萬瑤在答詢指出,本案癥結點在於明揚不守法,儲存大量危險物品,應設置保安監督人、書寫防災計畫及配置圖,但明揚都沒有做。

簡萬瑤並指出,若明揚公司有申請設置合格的危險物品儲存場所,數量也符合標準,即使發生爆炸,火勢很大的機率是往上,而不會大規模向旁邊蔓延。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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