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禁止川普參選 美聯邦最高法院正式受理

美國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上月依據憲法規定,裁定前總統川普因為煽動並參與國會暴動事件,取消他的總統初選參選資格。川普陣營本週三(1/3)正式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此裁決。聯邦最高法院週五(1/5)受理此案,並將於下月8日舉行答辯,希望能在兩黨總統初選展開前快速審理。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週五受理川普提出的撤銷科州判決上訴案。根據美聯社報導,9位大法官一致同意,必須就此案快速裁決,因各州的初選日程即將展開。雖然此時通常是聯邦最高法院長達1個月的休會期,但大法官已同意在下月8日聽取本案答辯,希望能在3月5日前做出裁決。3月5日是包括科州在內多州舉行總統初選的日期。

科州最高法院12月19日依據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條文,認定川普煽動並參與2021年初國會暴動案,取消他參加共和黨總統初選資格。這也是美國史上首次有法院依據此憲法條款取消總統參選人的資格。

除了科州,緬因州選務官員、州務卿貝勞斯(Shenna Bellows)日前也直接宣布禁止川普列名初選的選票。最新加入要阻止川普參選的州別則是麻州。當地有5名共和黨籍民主黨選民提出訴訟,同樣以川普違反憲法第14修正案規定,要求取消他的參選資格。

一般認為,聯邦最高法院所做出的最後裁決,將會適用於全美各州類似判決或法律紛爭。目前聯邦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有6位保守派對3位自由派,其中3位保守派大法官是川普任內獲得任命。

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是在南北戰爭結束後的1868年制定,目的是防止國家再陷入叛亂。條款明文規定,任何曾經宣誓擁護憲法的議員和官員,若從事顛覆或反叛國家行為就不得再參選正副總統、國會議員或擔任任何文武官職。

川普的辯護律師主張,2021年的國會暴動案並非顛覆國家的反叛行為,並認為該條款中規定的是「宣誓擁護憲法的官員」而不是「宣誓捍衛憲法的總統」

因此不能適用在當時還是總統的川普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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