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18死台鐵無罪 家屬怒「有人升官」:無法接受

普悠瑪出軌釀成18人不幸罹難。(圖/TVBS資料照)
普悠瑪出軌釀成18人不幸罹難。(圖/TVBS資料照)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發生出軌意外,造成18人不幸罹難、215人輕重傷。此案經宜蘭地方法院近3年審理,昨(18)日宣判一審結果,司機員尤振仲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個月徒刑;時任台鐵局副處長柳燦煌和所長吳榮欽則無罪脫身。面對此結果,被害家屬完全無法接受,今(19)日發布聯合聲明,直呼「一審的結果形同賞給我們一記熱辣辣的耳光」,沉痛呼籲檢方提起上訴。

法官認定司機員無悔意,依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個月徒刑。(圖/TVBS)
法官認定司機員無悔意,依過失致死罪判處4年6個月徒刑。(圖/TVBS)

聲明中提到,再過兩天就是事故發生的第3年,這些日子,被害家屬從痛哭失聲到流乾眼淚,沒想到換來的竟是台鐵無罪的結果,「相關人等不但沒有被實質的追究責任,得到懲罰,有的人甚至還升官發財了!」家屬指出,去年運安會林沛達主任調查官在公布最終事故調查報告時曾提到:「超速不能歸咎司機,而是台鐵問題。」結果一審竟判台鐵無罪,司機則成了代罪羔羊,「這形同賞給我們一記熱辣辣的耳光,要我們如何能接受?」

家屬指出,鐵路系統複雜的運作方式,不可能只要司機員一人出錯就導致列車翻覆,「會導致這樣重大的事故,其他相關人員必定難辭其咎。但遺憾的是,檢察官起訴時即已將相關人等排除在外,昨日法院判決更僅有司機員有責任。台鐵所採購的ATP遠端監控等等相關安全系統沒有安裝或連線,相關人員竟然不需要負責任?這些問題難道沒有瀆職疑慮嗎?司法不用調查嗎?」

普悠瑪出軌,台鐵無罪脫身。(圖/TVBS資料照)
普悠瑪出軌,台鐵無罪脫身。(圖/TVBS資料照)

家屬不滿表示,他們只是一般的老百姓,不懂艱深的法律,只求一個公道,「因為知道無法重來,所以這三年來,我們不斷要求台鐵應立即改善缺失、究責失職人員。唯有如此,才可以避免發生在我們身上的悲劇,再次上演。」對此,他們也呼籲檢方提起上訴,「希望作為人民最後防線的司法機關,能夠再繼續追查真相,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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