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擬修法 訂商標代理人資格

工商時報【馮建棨╱台北報導】 經濟部智慧局15日召開商標法修正草案公聽會,由於現行商標代理人沒有資格限定,但商標申請又相當專業,智慧局希望透過修法,讓商標代理人能依法接受管理,連帶全台既存200萬件商標,未來申請展延皆需適用新法。 智慧局統計,目前登記核准商標220.83萬件,實際上使用且定期展延101.1萬件,去年申請商標11萬件(類),實際核准9.3萬件(類),這些全仰賴商標代理人處理。 智慧局表示,因律師法正在修法,新法規定非律師若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就會觸法,嚴重者還會有刑事責任,但制定商標到申請都必須遵循商標法規定,因此才會在商標法修法當中,希望納入律師、會計師等具有資格之人提供諮詢,才能解決法規衝突問題。 由於商標申請相當專業,因此必須要設有一定門檻,智慧局長洪淑敏表示,由於商標代理人長年沒有資格條件,現在因律師法修法,因此必須做出調整,這次修法將明定明定商標必須由律師或其他商標代理人來執行,因律師本來就具有足夠的法律素養,另外會計師法也早就明定可以代理商標業務,專利師公協會也希望修法納入。 至於現行有代理業務的商標事務所或代理人,規劃未來新法上路後,從事人員要通過「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IPA)考試認證後,才能從事商標代理業務。 智慧局補充,後續將會訂定相關管理辦法,並且導入商標加速審查機制,回應外界取得商標權利急迫之需求。另外法規鬆綁上,放寬主張優先權之程序要件、申請評定之除斥期間以及申請廢止之門檻。 不過民間代表反應,台灣商標已註冊200多萬件,如採取商標代理人制度,新法上路後舊有商標代理人所申請案件要如何解決,擔心影響商標未來的展延,這還需法規後續規定。智慧局則表示,未來從事商標業務人如果通過TIPA智財培訓學院的認證,也能繼續執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