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討債又炒股 黑幫8年才判刑

四海幫代幫主楊光南(見圖,本報資料照片)、副幫主鄒興華及顧問練成瑜、金主史金生人,被控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經營地下錢莊和賭博網站,放高利貸給鴻禧公司負責人張秀政等人,暴力討債。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四海幫代幫主楊光南、副幫主鄒興華及顧問練成瑜、金主史金生人,被控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經營地下錢莊和賭博網站,放高利貸給鴻禧公司負責人張秀政等人,暴力討債。 台北地院長達8年多的審理,昨判決鄒興華等16人有罪,其中楊光南等4人未到案發布通緝;至於練成瑜、史金生等16人則無罪。 通緝的4人除楊光南,還有鄭建國、張興三、本名張昭佳的張家瑞。16名有罪被告中,鄒興華因使用9個人頭戶炒作科風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交法判刑7年2月,沒收犯罪所得2億510萬4268元;另15人則分依常業重利、恐嚇和聚眾賭博等罪,判刑3月至3年2月不等。 綽號「光南」的楊光南,被控在2001年間,和四海幫成員鄒興華、鄭建國等人,成立永鑫集團、致冠集團,利用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方式牟利。 其中鴻禧公司負責人張秀政,陸續向永鑫集團借款5億元,月息4.5%至12%,因張秀政無力償還本息,楊光南便教唆幫眾,揚言開槍及赴公司看管等方式,恐嚇張秀政。 另楊光南等人,自2004年1月,還經營地下期貨指數對賭,及在中部成立國內最大的網路百樂家、國內外職業球賽簽賭網站。練成瑜與史金生和鄒興華等人,則涉嫌於2005年11月至2006年4月間,炒作科風股票。 全案經北院審理後,因犯罪事實眾多,且檢方起訴犯罪事實舉證不明確,加上承審法官更換過3位,經8年多的審理,才在昨日審結。 合議庭認為除被通緝的楊光南等4人,是否確有成立永鑫和致冠集團?何時成為四海幫所轄組織?入會招收方式和上下從屬關係為何,檢方都未舉證,練成瑜等16人被訴組織犯罪、違反證交法和重利等罪,罪證不足應判無罪。鄒興華等有罪的16人,從2007年9月19日起訴移送審理至今,已超過8年未能判決確定,侵害速審權,依速審法規定,有予以減輕刑度適當救濟必要,刑度從3月至7年2月不等。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