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裁羈押禁見 郭哲敏再進看守所

更裁羈押禁見 郭哲敏再進看守所 201
更裁羈押禁見 郭哲敏再進看守所 201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引發震撼檢警「88會館之亂」的主嫌「小明」郭哲敏,新北地院在4月25日裁定以5000萬元交保,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遵守接受電子腳環之科技設備監控8月及限制住居,新北檢提出抗告,高院裁定發回;新北地院今(7)日開庭審理後,裁定郭哲敏、張旭昇均羈押禁見。

新北地院裁定理由指出,今天下午5 時許訊問被告2人後,認依卷附相關證據,足認被告2人違反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後段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2人有逃亡及串供、串證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後,原延長羈押裁定應繼續執行,被告2人應續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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