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賊出獄後重操舊業 再偷近3千本遭判4年

蕭姓男子遭嘉義警方查獲偷竊約20萬本書遭判刑1年6個月,蕭男繳交罰金出獄後重操舊業,在全台多間書店竊取近3000本書後在拍賣網站售出,彰化地院今判徒刑4年,可易科罰金。嘉義警方民國104年曾逮捕蕭男,查出蕭男常掯著背包進入書店,利用空檔竊取書籍,一次可得手約20本,而蕭男96年至104年,共竊取約20萬本書,偷來的書籍則透過拍賣網站低價售出,累積收入超過千萬,蕭男105年遭判有期徒刑一年6個月,可易科罰金。

示意圖。/檔案照
示意圖。/檔案照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107年3月,蕭男徒刑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出獄後,109年10月至110年4月,前往新北市、台中市及彰化縣等地書店竊取近3000本書,然後在拍賣網站開設「69書庫」賣場,將偷來的書籍以市價打折售出。

蕭男去年10月前往彰化溪湖鎮一間超市竊取啤酒、水果等物品得手後離去,超市業者發覺遭竊報警,彰化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循線逮捕蕭男,在住處查扣725本書,才發現蕭男重操舊業。

地院法官認為,檢察官在起訴書中已具體指出被告為累犯,5年內故意再犯案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因此依竊盜等罪,判處蕭男有期徒刑4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