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被列台獨頑固分子 告國台辦2人涉恐嚇「若未到案可通緝」
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今(11日)召開國際記者會,宣布要對國台辦主任宋濤及發言人陳斌華提出刑事自訴,控告兩人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今(11日)委請律師至台北地院提出自訴。
中共日前頒布《懲治台獨22條》,並在10月14日圍台軍演之際,將曹興誠及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列為「台獨頑固分子」,威脅包括限制出行、企業經營、監禁等「懲治」措施。曹興誠今(11日)舉行國際記者會表示,中共軍機艦侵門踏戶,破壞台海穩定,自己先前已放棄新加坡國籍,2年前重新取得中華民國護照,身為中華民國國民,有義務反對中共侵略,並認為中共所安罪名顛倒黑白,恐嚇讓人畏懼,涉犯中華民國《刑法》。
律師鄭文龍指出,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在記者會上,指控曹興誠是「台獨頑固分子」,喊要限制曹興誠旅行、限制經商自由、威脅危害生命,不僅違反國際法,也觸犯《刑法》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可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鄭文龍也解釋,陳斌華的言論通過國台辦記者會傳播,讓曹興誠在台灣感到恐懼,據最高法院相關見解,台灣法院對這種案件是有管轄權的,今(1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遞交自訴狀,若宋濤及陳斌華未來沒有到案,就可發布通緝。
此外,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預計2026年遞補成為我國首位陸配立委,然而國籍議題一直備受外界爭論。曹興誠今(11日)面對中配是否能擔任立委問題,秒回「當然是不應該」,並表示國籍不清、國家認同不清,都不應進入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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