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華埠地下餐館 暫不能申請戶外用餐

市交通局和市小商業服務局表示,華埠地下餐館尚不能申請戶外用餐,未來是否可以還待市府評估。(記者張心/攝影)
市交通局和市小商業服務局表示,華埠地下餐館尚不能申請戶外用餐,未來是否可以還待市府評估。(記者張心/攝影)

紐約市戶外用餐永久化申請於5日開啟,市交通局(DOT)和市小商業服務局(Small Business Services)6日召開記者會,提醒餐館抓緊在8月3日(周六)提交申請的同時,也透露各區年費大不相同,並表示華埠地下餐館尚不能申請戶外用餐,未來是否可以還待市府評估。

市交通局局長羅格貴茲(Ydanis Rodriguez)和市小商業服務局局長金德彥(Kevin Kim)出席記者會,稱市戶外用餐區申請網站自5日開放以來,當局已經開始處理餐館申請,「需要提醒的是,符合資質的餐館,須得是位於路面的商鋪,且持有市衛生局(DOH)頒發的餐飲服務機構許可證。」

當記者提問,曼哈頓華埠不少餐廳是由路面階梯直通地下,不知是否可以申請戶外用餐區時,市交通局城市規畫副主任佩蒂納蒂(Nick Pettinati)表示,此類餐廳屬特殊情況,將會分開處理,但目前還不能申請,未來是否可以,要待市府進一步評估通知。此外,他也強調,其他社區位於地下的餐廳,將一律不具備申請資格。

當局還在記者會上公開申請價目表,通知餐飲從業者須繳納多項經費,分別為不可退的許可證費用(Non-Refundable License Fee)、保證金(Security Deposit)、可拆卸年費(Revocable Consent Fee)、及公聽會費用(Public Hearing Fee)等。

根據規定,無論最終是否獲得用餐區使用權,餐館在申請時都需要繳納申請費,且不退還;其中,計畫在人行道或行車道開放用餐區的餐館,申請費用為1050元;申請在兩處同時開放戶外用餐區的商家,申請費用為2100元。

獲批的商家需要在次基礎上繳納2500元保證金,並提交可拆卸年費。該年費由地區租金不同而有差異,具體計算方法為,各店用餐區平方呎面積乘以行業費率得出,費用提交後不予退還。詳情可查閱www.diningoutnyc.info/a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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