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格爾稱富商妻「找網軍抹黑」挨告妨害名譽 北檢偵結不起訴

曾格爾遭岳姓元配提告,獲不起訴處分。(翻攝自曾格爾臉書粉專)
曾格爾遭岳姓元配提告,獲不起訴處分。(翻攝自曾格爾臉書粉專)

有「登山女神」稱號的曾格爾前年被爆和富商一起泡溫泉,被富商元配提告侵害配偶權,另外,曾格爾在臉書張貼富商元配指揮網軍攻擊她的對話截圖、曾父在法庭作證女兒有回家等,讓富商元配認為曾與其父涉嫌妨害名譽、違反個資法等提告,今(17日)北檢偵結,認為罪嫌不足,全案不起訴。

曾格爾前年和陳姓富商相約泡溫泉,引發爭議,岳姓元配於是提告曾侵害配偶權,士林地院去年12月判決曾需賠償30萬元。另外,岳姓元配認為,去年4月間,曾格爾涉嫌在臉書PO出岳姓元配指揮網軍抹黑自己的不實對話紀錄,曾還公開岳姓元配的LINE帳號、洩漏住家地址等,曾父更在法庭替女兒作證,稱女兒泡湯完有回家。

於是岳姓元配提告曾格爾和其父涉嫌妨害名譽、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偽證罪等罪嫌。台北地檢署今(17日)偵結,表示因無證據可證明曾格爾偽造對話紀錄,而曾的發言屬於主觀感受,曾父是對瞭解的事情做出相關評論,都不是妨害名譽。

有關岳姓元配個資被洩漏的部分,檢方認為曾格爾沒有非法利用個資的行為;而曾父在法庭上證言不符合的情況,是日期錯誤、記憶錯置導致,故北檢認為罪嫌不足,曾格爾及其父親全都不起訴處分。


更多《鏡新聞》報導
控台積電供應商男友施暴、偷名牌包 林千又PO瘀青照放話「法院見」
廣末涼子甩26年老東家自立門戶 撇外遇風波曬美照復出
晚安小雞遭柬埔寨判2年 刑事局揭返台後「不再追訴」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