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雅妮家人欠稅 行政執行署:可再追稅

曾雅妮家人欠稅 行政執行署:可再追稅(中央社)

高球名將曾雅妮叔叔曾茂昭掛名的公司欠稅23億元,卻獲註銷。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本案執行期間屆滿期限是民國106年3月,在此之前,即使案件已註銷,假如發現曾茂昭仍有財產,稅捐機關仍可再移送執行。

財政部昨天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其中卻沒有曾茂昭。曾茂昭掛名的茂橘和茂裕公司欠稅約23億元,他一度被行政執行署限制出境、拘提、管收。後來曾雅妮母親楊玉雲繳納600萬元稅款。外界質疑曾家只還600萬元,23億元欠稅就一筆勾銷。

行政執行署官員表示,本案欠稅是否註銷或再移送執行,屬於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的權責。

行政執行署指出,本案移送時,查無曾茂昭本人或公司名下有財產可執行,他僅是掛名負責人,也繳不出稅款。此外,曾雅妮當時只是小學生,本案與她無關。

行政執行署表示,桃園分署後來查出,曾雅妮媽媽楊玉雲是公司股東,然而依法她並非本案義務人,在法律上不需繳納欠稅,楊玉雲是以個人身分代曾茂昭公司繳交600萬元稅款。

行政執行署說,由於查無曾茂昭公司財產,經北區國稅局同意後,桃園分署在去年核發執行憑證,註明若又查到可供執行財產,可再移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