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刷卡消費額10元 紐約市議員提案禁止

雖然紐約市是現金的天下,但不少消費者依然認為刷卡消費更加快捷方便,而不少商家為了避免信用卡交易費用,都設有最低刷卡消費額度。上周,兩位紐約市議員提出一項議案,擬禁止商家設定的最低刷卡消費額度高於十元。

在紐約的許多小超市和餐館中,尤其是華埠,結帳櫃台前都會擺有類似「信用卡最低消費額度:十元」的標誌。有華人業者20日表示,這是因為,使用信用卡或借記卡消費,商家需要向銀行和信用卡發行商支付一定的手續費。此外,如果客人刷的是偷盜來的卡,那麼吃完飯走人了,卡主向銀行追債,銀行只能向餐館問責,以刷卡當時沒有辨明卡主身份為由追款。這樣本來就是小本生意的商家就更經不起百般折騰了。

例如,如果一次小額刷卡消費為五元,那麼手續費一付所剩無幾,若要遇到追款的事情,更是分文不剩。只有當客戶消費過50元,這樣如意算盤才能打得合適。所以很多店家乾脆就十元以下或15元以下必須付現,15元以上手續費客戶承擔。

如今,市議員托瑞斯(Ritchie Torres)和科恩(Andrew Cohen)的議案提出,禁止紐約市內商家設定高於十元的最小信用卡消費額度。此外,商家也必須在收款櫃台前標明,「最低刷卡額度若超過十元違法」的字樣。如果法案通過,首次違反這項規定的商家將被罰款150元,如果再犯,罰款額度將在1500元到5000元不等。

托瑞斯說,「消費是拉動紐約市經濟成長的重要動力。我們的目標是讓消費者更方便地使用信用卡消費,而且如今人們對信用卡的依賴也愈來愈重,刷卡已經成為人們消費的主要方式。」

不過,這項議案雖然禁止商家設立高於十元的最低刷卡額度,但只對那些接受信用卡支付的商家適用。也就是說,商家仍然可以謝絕顧客使用信用卡消費,只接受現金支付。

在紐約華人社區,一些商家要麼是為了避免信用卡手續費,抑或為了避稅,都拒絕消費者使用信用卡,只接受現金支付。然而,一些拒絕使用信用卡的商家,在避稅的同時,帳單上依然顯示稅費。而且,在顧客提出想刷卡消費時,對顧客態度不佳。

家住法拉盛的王智最近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他和朋友上周在緬街一家餐館吃飯,埋單時被告知只收現金。王先生和朋友們因為身上現金不足,提出想刷卡支付被拒絕,而且餐館態度惡劣。更讓王先生惱火的是,餐館給出的帳單中竟然包含了稅費。王先生表示,「像這種只收現金的商家,本就是為了避稅,他們卻在帳單中列出稅費,讓我們埋單,實在讓人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