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最低工資法」黨團協商無共識 柯建銘:預計12/12表決送院會表決
2016年蔡英文總統在選前提出「最低工資法」政見,如今經過7年。立法院今(12/7)天由院長游錫堃主持協商「最低工資法」草案,包括最低工資定義、審議會委員組成、參採指標、研究小組定位角色、行政院否決權等條文作討論,但經過近2小時的協商後,朝野在四個條文未達共識,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會後表示,本案與「停會案」預計於下週二(12日)院會進行表決。
針對第七條最低工資審議會的組成,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認為應比照日、韓等邊三角形組成,也就是勞方代表7人、資方7人、學者7人。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認為,審議會規模應該擴大到24人左右,並增加勞動部代表1人。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他不認同增加勞動部代表,增加勞方代表最重要,因為政府聘請的專家學者,只會配合政府期望,他認為,勞方代表一定要有機會過半,才能發揮最低工資審議會該有的功能。
勞動部長許銘春解釋,審議委員會必須以奇數作為常態,表決時才不會平手,人數設計上是採用等邊三角形,勞方、資方外的公正方,是包含專家學者跟政府方。她說,原本是打算抽掉政府方,但勞方團體反對,因為他們認為政府不能沒有角色。曾銘宗質疑,政府會是公正第三方嗎?應該沒人會相信,最後朝野未能取得共識,第7條保留。
在第9條規範最低工資調整幅度部分,邱顯智指出,院版認為「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但應參採意味著可以不參採,那意義何在?他認為應該要有拘束力。賴香伶認為,「得參採」部分草案列了10項,如果在「得參採」增加一些項目,可以讓勞資雙方在討論時更為周延。
許銘春解釋,國際上僅有法國、越南跟CPI完全綁定,若無法參考其他指標及社會情勢,就會變得缺乏彈性。她舉例,像金融海嘯時台灣CPI 3.54%、23萬人減班休息,如果提高最低工資,很多勞工就可能面臨裁員。不過邱顯智認為許銘春的舉例太極端,最後朝野未能取得共識,第九條保留。
對於時力黨團提出修正動議,要求違法廠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部分,曾銘宗表國民黨團贊成;柯建銘則說,法規在談政府採購的,有政府採購法,在這談的是最低工資,和另一個規範是不同東西,政府採購法已規範得很清楚。
最後第12條研究報告應事前公開,以及第16條之一,違法廠商不得參加政府採購,同樣無共識保留,因此院長游錫堃宣布,「最低工資法」保留部分送院會處理。柯建銘於會後受訪表示,明日院會預計處理政治檔案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等案,至於需要表決的最低工資法、提早停會案,將留待下週二處理。
出版:18:29
更新:19:52(柯建銘會後受訪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