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立法 央行獻3策

為強化勞工基本生活保障,政府研議最低工資法立法。央行提出三點建議,指出最低工資法立法時,應以時薪與月薪並行制較合宜,且可適度排除小規模企業,並對特定族群另設標準。 央行總裁楊金龍在日前召開的第二季理監事會議會後記者會上指出,勞動部正研議最低工資法立法。鑑於勞動市場對經濟的影響,且央行有協助經濟發展的責任,因此本次理監事會議前,央行已針對主要國家最低工資規範、特色與發展經驗進行比較,並分析對就業與經濟的影響。 楊金龍表示,央行會將分析結果與建議提供給勞動部,作為政策研擬的參考。 根據央行報告指出,包含美、英、德、日及南韓等主要國家,均設有最低工資專法,制度因不同國情而異,但主要可分為「單一最低工資制度」與「多元最低工資制度」。 單一最低工資水準,是建立在全體勞工應擁有相同薪資保障基礎上,因此適用全體勞工。至於多元最低工資制度,則是考量不同區域或產業的差異,因而制定差異化的最低工資標準。常見的分類方式,為地理區域、職業別與產業別三種。 央行指出,單一最低工資的優點,在於簡單明瞭,政府較容易與勞資雙方溝通,但缺點是未考量不同區域或產業商品與勞務成本的差異性;多元最低工資雖可解決差異性問題,但規範過於繁複,且未獲明確分類的勞工,可能無法獲得最低工資的保障。但即使如此,先進國家大多數仍採多元最低工資制度。 央行進一步分析各國實施最低工資法後對勞動市場的影響。其中,包含美、英、德、日在內,最低工資金額雖逐年調升,但失業率卻逐年下滑,就業水準並未受到影響。但南韓今年大幅調高最低工資時薪達十六‧四%,遠高於近十年平均值六‧四%,導致失業率升破四%,顯見調整最低工資應「溫和漸進」,避免對勞動市場造成負面影響。 對於最低工資法立法,央行提出3點具體建議。首先,台灣屬小型開放經濟體,地域與人口規模較小,且欠缺對各縣市經濟發展的完善統計,因此目前較適合採取單一最低工資制度。 其次,央行指出,目前台灣勞基法與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均未明確規定最低工資為時薪或月薪,實務上則為時薪與月薪並行制,因此將來最低工資法立法時,也應以時薪與月薪並行制較為合宜。 最後,央行表示,儘管最低工資未必造成整體就業人數減少,但政府在最低工資的決策過程中,仍應顧及對低技能、青少年勞工等部分族群就業的影響,且為鼓勵企業發展,可參考先進國家,將規模較小或營業額較低的企業排除適用最低工資,並對青年勞工、身心障礙人士排除適用或另設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在法規方面,央行也建議應明定最低工資審議的召開時間與審議期限,確保最低工資調整時程一致;並依違規情節強化對雇主的罰則,強制落實對低薪員工的保障。最後更應訂定檢討法案成效的期限,以確保相關規範是否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