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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6歲!美警再爆對未成年執法過當 11年3000件

美國警察執法過當事件頻傳,甚至最小至6歲小孩也曾遭受警方暴力對待。美聯社近日分析過去11年17個州、25個警察部門,約3000起對16歲以下孩童使用暴力的數據,常見的暴力類型是擊倒、毆打和用力擠壓,其次是出示或使用槍枝指向孩童,許多孩童則曾被戴上手銬、被電擊,或遭警察按壓在地上,且非裔孩童在統計數據中占50%以上,他們經常被誤以為比實際年齡更大。

2019年3月,艾奇(Krystal Archie)與3個孩子待在家中,遇上警方前來尋找毒品嫌疑人,她表示自己不認識相關人士,但孩子仍被要求像罪犯一樣趴在地上,甚至有一名警察踩在14歲孩子的背上,使孩子現在看到警車都非常害怕。8歲的斯馬特(Royal Smart)則曾被上銬,甚至被一排警察用槍指著。

2020年美國爆發佛洛伊德之死事件後,孩童不再是各界關注的焦點。專家表示,此現象代表警方在處理孩童案件方面缺乏訓練,使用暴力,恐造成孩童身心受創。目前尚無明文規定警察不可對孩童使用暴力,但已有少數部門作出改變,如哥倫比亞特區規定13歲以下孩童未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時,不需戴上手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