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強寒流將到「下探6度」!8年前首度放低溫假 勞動部公布放假標準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入冬最強寒流即將來襲,23日至24日時,北部及東北部地區低溫下探6度至8度。對此許多上班族好奇,強烈寒流來襲能否放「寒流假」或是「低溫假」?

寒流即將來襲,許多人在詢問能否放低溫假。(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導致停班停課的天然災害包括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其他天然災害。

現行法規並沒有將「寒流」列入天然災害,除非低溫造成災害,影響民眾的生活,像是地面結霜影響交通安全,這時縣市首長再依照「其他天然災害」裁量,決定是否放寒流假。

事實上,2016年時「霸王寒流」襲台,台北氣象站最低溫僅4.4度,導致至少60人猝逝。而桃園市、新竹縣、宜蘭縣、台中市的12所學校,因為低溫降雪影響安全而停班停課,因此成為史上第一次的「寒流假」。

如果放了寒流假,薪水該如何計算?如果寒流假當天是一般工作日,而且員工照常出勤,那麼就要照常給薪水,至於天候因素導致需要額外支付津貼、加班費,則由勞資雙方協商,決定該怎麼處理;如果寒流假那天是休息日,但資方仍要求勞方出勤,就必須給予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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