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降級、解編倒數!陳建仁4/25赴指揮中心聽取報告後定案

延燒3年的新冠肺炎,終於可望在近日降級!隨著全球疫情趨緩,各類防疫措施逐漸鬆綁,對於COVID-19新冠疫情何時降級?指揮中心何時解編?備受各界關注。就在SARS和平醫院封院20週年的4月24日當天,指揮中心表示,行政院長陳建仁將在25日出席指揮中心會議聽取規劃報告,並由指揮中心在16:00對外說明新冠降類與指揮中心降級解編等相關事宜。

日本、美國分別將於5/8、5/11將新冠疫情降級,台灣是否跟進將COVID-19從第5類法定傳染病改為第4類,引發各界討論。對此,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日前指出,關於COVID-19降級、改類等相關事宜都持續規劃盤整,對於解編降類等相關事宜不會延宕,目標是4月底、5月初;而24日王必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建議新制上路的時程沒有改變,但最終時程仍需由行政院長陳建仁拍板定案。

至於25日將向行政院長陳建仁報告的內容,王必勝表示主要將會報告4項內容,包括:降類後對於重症照顧及脆弱族群供藥模式的醫療整備;口罩、疫苗、快篩、防護衣等物資整備;若未來COVID-19疫情再起因應方針,以及疫情3年以來的防疫標準流程總整理;若未來再有新興傳染病時,指揮中心也已經研擬對應報告。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法定傳染病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第1類:指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等;第2類:白喉、傷寒、登革熱等;第3類: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等;第4類:指前3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監視疫情發生或施行防治必要之已知傳染病或症候群;第5類:指前4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傳染流行可能對國民健康造成影響,有建立防治對策或準備計畫必要的新興傳染病或症候群。

若新冠從第5級降到第4級,象徵著「新冠疫情流感化」甚至「感冒化」,未來防疫政策如何滾動修正,仍待25日行政院長陳建仁做出裁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