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拿3.2萬元 「青年尋職津貼計畫」明上路

發錢了!近期為了鼓勵青年積極尋職,勞動部針對尋職青年,推出「青年尋職津貼計畫」,且將於明(16日)開跑,只要達成特定條件,最高可拿到3.2萬元的尋職津貼。

「青年尋職津貼計畫」明天就要開跑,達成條件最高可拿3.2萬元。(示意圖/東森新聞)
「青年尋職津貼計畫」明天就要開跑,達成條件最高可拿3.2萬元。(示意圖/東森新聞)

勞動部透露,因應疫情對國內就業市場之持續影響,為了協助111年畢業的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且鼓勵青年積極尋職,提供青年尋職期間之就業服務協助及經濟支持,減輕青年尋職壓力,使青年安心求職並能順利就業,決定推出「111年青年尋職津貼計畫」。

「111年青年尋職津貼計畫」資訊

一、適用對象:本國籍20-29歲未就業青年,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青年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

持教育部、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10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

2.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110年8月16日(含後)退役。

二、補貼標準及金額

青年完成求職準備及參加計畫期間,最多發給4次

第1次:(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至少完成1種「職業心理測驗」,或於勞動力發展數位平台「就業促進研習課程專區」至少完成1門線上課程,於本計畫專區(點我進線上申請專區)上傳申請文件(上傳後次日即為參加本計畫之起始日),可申請尋職津貼 2,000 元。

第2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以上求職,並接受1次以上就業輔導服務後,上傳2次以上求職紀錄及接受就業輔導服務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

第3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6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30日內未就業,且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

第4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9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60日內未就業,且第61日至9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總共累積最高可拿到3.2萬元

三、補貼申請方式

青年於參加計畫期間,依規定備妥申請文件於台灣就通網站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經分署審查通過,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青年尋職計畫,最高可拿3.2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青年尋職計畫,最高可拿3.2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此外,勞動部為了用就業獎勵措施,鼓勵青年積極尋職並穩定就業,也推出「111青年就業獎勵計畫」,以下為相關資訊。

「111青年就業獎勵計畫」規定

一、適用對象:本國籍15-29歲青年,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青年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

2.持教育部、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

二、獎勵資格

青年於台灣就業通網站之本計畫專區登錄參加。(點我進線上申請專區)

符合下列就業情形之一:

1.111年6月15日至111年9月30日間受僱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自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日起算)。

2.109年1月15日至111年6月14日間受僱就業,且於111年6月15日後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自111年6月15日起算)。

3.青年於112年6月30日(含)前退役,而未能於111年9月30日前受僱就業,但於退役後90日內就業,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自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日起算)。

依法參加就業保險。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

三、獎勵標準

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四、獎勵申請方式

青年受僱滿90日起90日內,備妥申請書等文件,以下列任一方式提出申請:

1.於台灣就業通網站的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

2.以自行送達或郵寄送達方式,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申請。

分署審查通過後,依青年受僱期間發給就業獎勵,並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勞動部針對青年就業推出補助計畫。(圖/翻攝自Google map)
勞動部針對青年就業推出補助計畫。(圖/翻攝自Google map)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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