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判張國煒獲140億遺產 張榮發遺囑留給K董的虛與實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遺囑指定要給老四張國煒,其他3兄弟和他打官司打了8年,14日最高法院駁回張國政的上訴,判張國煒贏。(攝影/鄭國強)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八年前過世,遺囑將遺產全留給二房獨子張國煒並指定接任總裁,引發其他兄弟提出遺囑無效的訴訟,經過8年,最高法院14日宣判駁回三哥張國政的上訴,張榮發的遺囑有效,張國煒將獲得140億遺產,一位律師表示,接下來看遺囑執行人怎麼執行,有些問題還須釐清。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於2016年1月20日過世,集團擁有海、空、陸的運輸事業,以及衍生事業,遺囑龐大。但早在一年多前,2014年12月期間,張榮發在證人的見證下,由老臣劉孟芬代筆撰寫遺囑,最後自己親筆簽名密封,並交由公證。內容中交代由張榮發的二房兒子、四子張國煒獨得所有遺產與總裁職務,同時也要求子孫和睦相處。

張榮發指定張國煒,獲得遺產和接集團總裁

然而內容引起其他三兄弟不滿,還把張國煒逐出長榮集團,他帶著核心幹部出走,順勢創立星宇航空,至今,張國煒曾公開表示,星宇航空就是靠張榮發的意志(遺產)創立的。

另一方面,哥哥張國政主張遺囑不符民法要件,提出無效之訴,理由是張榮發製作遺囑時無法表達自我意思,未親自簽名,未親自指定兩名以上見證人,未向公證人陳述遺囑內容,未陳述代筆遺囑繕寫人劉孟芬姓名與住居所。

兄弟鬩牆訴訟8年,張國煒終得勝訴

官司一打就8年,張國煒一勝訴,哥哥就提上訴,直到最高法院,14日最高法院判定,張榮發請劉孟芬代寫密封遺囑,長榮國際前董事長柯麗卿、時任總裁特助吳界源及法務戴錦銓在遺囑見證人欄簽名,戴洽公證人至住家辦遺囑公證,由柯、吳、戴擔任見證人,張請劉拿出遺囑讓公證人確認後密封,符合民法要件,遺囑有效。

一位律師表示,張國政等人要提再審機會非常渺茫,接下來看遺囑的內容,看遺囑執行人怎麼執行,已經有號稱親近張國煒人士對媒體表示,若有人阻礙遺囑執行,不排除提告。

遺產分割協議複雜,海外財產還得協商

這位律師指出,張榮發把財產給張國煒,這部分是實的,說要讓張國煒接下長榮集團總裁之位,這當然不可能,因為公司法上並沒有「總裁」這個位置,之前有金控老闆幕後操盤,當總裁,就被金管會罰很重,所以張榮發留給張國煒一個實的、一個虛的遺產。

張榮發在台灣的財產,如長榮、長榮航的股票等等,比較好計算,問題是他名下還有境外巴拿馬EIS公司股權,這公司又輾轉擁有部分長榮集團公司股權,目前較難界定,各方還有得討論,在進入遺產分割協議階段,還有得吵。當然也有業界人士好奇,張國煒真拿到百億,會加碼長榮航空還是自家星宇航空?說不定會改變航空業競爭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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