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夠衰!酒醉女「半路跳車」慘遭後方車輾斃 2司機遭依過失致死判刑

台中一名張姓女子和女性友人到燒烤店聚餐飲酒,叫車回家時因跟同行友人吵架,竟情緒激動跳車,躺在外側車道上,嚇得送2人的葉姓司機急忙迴轉,逆停在內側車道準備報警,此時後方一名郭姓駕駛為閃避車輛緊急右切閃避到外車道,沒想到竟因此不慎輾斃躺在外車道的張女。法院審理後認為,葉未放置警示標誌、郭沒注意前車狀況均有過失,但因兩人均符合自首條件,且犯後態度尚可,依過失致死罪各判4月,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張女和友人酒後叫車回家,半路吵架竟跳車躺車道被輾斃,運匠、後車駕駛均被依過失致死判刑;圖為台中地方法院。(圖/ENews資料庫)

根據判決書指出,車禍發生於2023年2月5日凌晨1時許,張女與李姓女友人在燒烤店結束聚餐後,搭乘葉姓司機駕駛的白牌車回家,途中2女因故不斷爭吵,就在車輛行經潭子區中山路3段、豐栗路口時,張女突然打開車門跳車,並走到中山路外側車道躺下。

葉姓司機見狀,立即在路口迴轉,並逆向停在中山路三段的內側車道上,開啟雙黃燈警示,但並未下車擺設警示標誌進行警戒,而是在車內打電話報警。過沒多久後方郭男駕車經過時,為了閃避葉姓司機的車輛,緊急向右切換車道,卻不慎輾過躺在馬路上的張女,導致她全身重傷慘死,到院前就失去生命跡象。

事故發生後,葉姓司機與郭姓男子均留在現場並向警方自首,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葉姓司機在車道逆向停車,卻未放置警示標誌提醒來車注意,且車燈照射後方來車影響視線;而郭男則未注意前方車輛狀況,認定兩人均有過失,雖然兩人並未與張女家屬達成和解,但考量2人坦承犯行,且自首予以減刑,且犯後態度尚可,依過失致死罪各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News》提醒您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

更多eNews報導
化成厲鬼報仇!女「身穿紅衣」奔百貨公司墜樓慘亡 千字遺書曝光
「高雄版小北百貨」爆將熄燈!最後營業日曝光 傳港式飲茶將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