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遭控違反心理師法 POP憂心未來所有心靈成長團體無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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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李映萱、林佑威、施建宏、李文成/台北報導

針對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心理師法等罪嫌提起公訴,P.O.P.心理企業管理顧問公司今(18)日由律師出面發表聲明,除了認為檢方的部分起訴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也擔心未來會限制其他自我成長及心靈成長團體的發展,人民的言論、宗教及講學自由將受到衝擊,已經提升到憲法層級的議題。

謙信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宜光表示,檢察官已經針對強制罪、稅捐稽徵法、洗錢防制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犯罪做出不起訴心理企管公司以企業諮詢為主業務,開設企業管理、心靈成長、潛能開發等課程,未涉及心理師法與其核心業務,如心理衡鑑、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等。

李宜光認為,檢察官的起訴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包括在幾個月的偵查中只開過一次庭,這次遭起訴的七位被告當中,檢察官竟只通知兩位被告去做說明,導致只有兩位被告能夠為自己辯駁,其他五位連陳述表達的機會都沒有,就直接被起訴。

再加上檢方起訴的核心依據,是部分機關團體的函詢結果,李宜光指出,這些團體具有利害關係,才會認定心理企管公司客觀上從事心理師的諮商行為,重點是這個函覆意見並沒有讓到庭的被告跟律師能詳細閱讀,連說明答辯完全沒有,就只開一次庭就直接起訴所有被告,程序明顯不正當。

博亞法律事務所律師高奕驤表示,本案在國內算是少見的案例,起訴後對國內從事相關業務的個人或團體都會有很大的衝擊,以心理師法起訴有違憲法保障人民宗教信仰、講學自由權利。一旦成為案例且為公訴,所有講學者恐將風聲鶴唳,後果將會影響深遠。

心理企管公司透過聲明表示,遺憾檢察官未詳究全案事證,誤信有心人士部分誣指內容涉及心理師法,未察明公司所舉辦的公開課程學員,並非針對有心理疾病的病患,也未察明課程活動無違反心理師法情事;亦未察悉課程並未宣稱講師具有心理師執照,更未約定以講師具有心理師執照作為課程的契約內容,顯然沒有施用詐術使學員陷於錯誤的可能。

聲明還指出,檢察官錯誤對相關人員以涉嫌詐欺取財罪及違反心理師法而提起公訴,致相關人等蒙受不白之冤,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講學自由等權利,實與法律規定不符。相關人員絕無任何不法之主觀故意或客觀犯行,將繼續協助同仁爭取應有權益,以正視聽,維護公司清譽。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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