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爆料公社貼文指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 員警抓錯人等情案說明

圖說:發言人<a class="link " href="https://tw.news.yahoo.com/tag/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 data-i13n="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 data-ylk="slk: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itc:0">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a>偵七隊長陳明宗。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七隊長陳明宗。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七隊於8月20日執行詐欺案件,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高雄市左營區執行,執行期間,偵七隊員警出示證件及相關文書,受執行人陳女當場情緒激動,拒不配合身分查證並阻擾員警執行,執行員警為排除自身及受執行人危害及搜索執行順遂,即當場予以制止;俟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員警獲報到場,查證刑事警察大隊員警係依法執行,陳女及其家人仍拒不配合,經多次說明後,員警遂予破門完成搜索。

圖說:爆料公社的貼文擷圖。
圖說:爆料公社的貼文擷圖。

本案員警依法執行公務,並已確認受執行人人別及處所,均與搜索票相符,未有如於爆料公社貼文所述員警抓錯人情事。

圖說:執行過程中,轄區員警獲報到場查證執行人員身份。
圖說:執行過程中,轄區員警獲報到場查證執行人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