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大縮水 消費者怒轟健身中心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3日接獲30位民眾陳情,指控位於台北小巨蛋的某健身中心,疫情後恢復營運卻擅自縮減營業時間、免費課程,不准會員使用烤箱、蒸氣室及洗浴設備。(黃婉婷攝)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3日接獲30位民眾陳情,指控位於台北小巨蛋的某健身中心,疫情後恢復營運卻擅自縮減營業時間、免費課程,不准會員使用烤箱、蒸氣室及洗浴設備。(黃婉婷攝)

健身房在疫情趨緩後重新營業,台北市議員王鴻薇3日接獲30位民眾陳情,指控位在台北小巨蛋的一家健身中心,恢復營運後卻擅自縮減營業時間、免費課程,不准會員使用烤箱、蒸氣室及洗浴設備,多次向業者反映仍擺爛不理。市府對此回應,已展開調查並要求業者說明。

王鴻薇昨陪同健身房會員出面,她指出,該健身房原本營業時間是上午7時到晚上11時,重新營業竟縮減到晚上10時,招募會員時宣稱可使用烤箱、蒸氣室等設備,這些空間卻變成倉庫,洗浴設備也大幅減少。

她表示,業者原規畫每月100多堂課程,如今縮水到40堂,原先提供會員的4間教室也剩下1間,其他出租給教練或開設收費課程。此外,由於業者在永春的分店倒閉,導致消費者大量轉至小巨蛋館,現在每堂課都人滿為患,還有課程一次擠進7、80人,不少會員盼業者恢復會員權益或至少要原價退費。

北市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說,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運動器材、設備及教練指導員少於契約約定內容,業者須於事前30天公告,消費者不接受可辦理終止契約並全額退費,期間不可收違約金、手續費,若未事先公告,消費者可申請損害賠償。

體育局運動產業科長李榮晉說明,啟動行政調查發現退費確有問題,設備也有減損,已要求業者6日說明,提不出替代方案將依《消保法》裁罰,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該場館是向台北捷運公司承租,北捷說,依雙方簽署合約內容,業者違反政府法令每次可裁罰3000元,且可連續裁罰。記者致電該健身房業者詢問,至截稿前尚未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