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同調挺禁伐補償金增至6萬 最終額度仍待協商

立法院內政、經濟委員會今(4/17)天召開聯席會議,審查「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在禁伐補償金部分,朝野立委一致同意明年起提高金額,不過額度尚有歧異,且考量下月新舊內閣交接,所以召委高金素梅裁示,綜合各委員版本,將補償金額從現行每年每公頃3萬元增至6萬元,並送朝野協商,待520賴清德政府上任、提出預算案後再討論。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從2016年上路,明定每年每公頃發給補償費2016年每公頃 2 萬元,2017年以後每年每公頃 3 萬元,不過朝野立委認為消費者物價指數不斷飆升,補償金無法衡平物價上漲與原住民生計的問題,因此提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國民黨立委鄭天財主張從2025年起提高至每公頃5萬元;國民黨立委盧縣一、民進黨立委伍麗華則主張提高至每公頃6萬元。

對於朝野立委的提案,鍾興華Calivat‧Gadu指出,禁伐補償2016年上路至今,合格面積及補償經費呈遞增趨勢,2016年核定補償面積為2.4萬公頃,補償經費5億元,2024年核定面積已達7.2萬公頃,所需補償經費約 23.2 億元;若提高禁伐補償金至5到6萬元,每年所需禁伐補償經費約38.5億至42.6億元。

鍾興華Calivat‧Gadu表示,樂見提高補助,提高禁伐補償金及擴大禁伐區域範圍都涉及預算編列,涉及國家整體預算政策規劃,因此建議520新內閣上台後,審慎評估並通盤考量。原民會經發處專委高文斌補充,依據2015年通過的禁伐補償條例,附帶決議中明定,增加預算須以開徵碳稅支應。

進入逐條討論後,朝野立委雖同意提高補償金額,但無法定奪最終金額,高金素梅作出裁示,決議綜合各委員意見修正第6條,明定禁伐補償金自明年起調整為每年每公頃6萬元;其後每2年調整一次,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最近1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1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高金素梅表示,由於此案涉及明年公務預算編列,未來將送朝野協商,待賴政府520上任提出預算案後再討論。

另一方面,朝野立委也提案擴大禁伐區域範圍,包括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提案第5條禁伐區域中增加「國土保安用地」,民進黨立委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則提案第3條申請禁伐補償中增訂「位於都市計畫地區,維持自然林木或植生覆蓋,不宜農耕之土地。」

對於朝野立委提案,鍾興華解釋,現行條文第5條第4款明訂,只要經原民會認定符合禁伐區域,即可畫定公告,未來可透過個案認定,將上述範圍涵蓋在內,最終委員會決議維持現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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