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意見分歧多 內政委員會審新住民權益專法臨時喊卡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9日排案審查「新住民基本法」以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立法草案,逐條審查到一半臨時喊卡,在場立委與召委高金素梅商議,能否等行政院提出政院版立法草案之後,擇日再審。(陳念宜 攝)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9日排案審查「新住民基本法」以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立法草案,逐條審查到一半臨時喊卡,在場立委與召委高金素梅商議,能否等行政院提出政院版立法草案之後,擇日再審。(陳念宜 攝)


根據官方統計,截至2024年3月為止,我國婚姻移民超過59萬5千人,國人與外籍人士的婚生子女也已超過47萬2千人,新住民家庭人數合計突破百萬人,受到朝野立委高度重視,分別提出「新住民基本法」以及「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立法草案,共計5個版本,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29日)排案審查。然而,由於各黨立委以及內政部意見紛雜,逐條審查階段進行到一半就臨時喊卡,召委高金素梅最終宣布,行政院應在520後提出政院版立法草案,在本會期擇日再審。

針對新住民權益專法,朝野立委總共提出5個版本,分別是民眾黨團提出的「新住民基本法草案」、國民黨團提出的「新住民基本法草案」、國民黨立委張智倫為首等18人提出的「新住民基本法草案」、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為首等26人提出的「新住民基本法草案」以及民進黨立委羅美玲為首等22人提出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9日排案審查,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列席備詢,會議一開始先由朝野立委各自說明各提案版本重點,再進行法案詢答,直到中午12時左右正式進入逐條審查,然而,從法案名稱、名詞定義、名詞選用到是否成立專責機構等議題,朝野立委意見分歧,皆難以達成共識。

法案名稱方面,民進黨立委羅美玲為首等22人提出的版本名為「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然而,國民黨立委徐欣瑩指出,新住民包含婚姻移民、就業移民、投資移民,她擔憂,「保障」 一詞把新住民標籤為弱勢族群,可能對新住民不利,建議避免使用「保障」一詞;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則指出,比起「基本法」,「權益保障法」作為「作用法」會不會更能直接地、實質地保障到新住民權益,值得深思。

名詞定義方面,哪些身分的人算是新住民?法案適用對象有哪些?從僑外生、白領移工、藍領移工到新住民子女,朝野立委和內政部也來回商討,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新住民子女」的定位,民進黨立委黃捷等人認為,新住民子女不會想被貼標籤,一切權益比照國人即可;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則認為,不是所有新住民子女都有台灣國籍,全部直接納入專法,才能避免需要幫助的人被排除在外。

名詞選用方面,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指出,到底要用「新住民」還是「新移民」稱呼在台外籍人士?不少外籍人士在台生活幾十年了,稱呼為「新」住民或「新」移民還適當嗎?是否可以考慮改稱為「移民」即可?

至於是否成立新住民專責機構,民眾黨、國民黨立委們基本上支持成立新住民事務委員會,民進黨立委以及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則擔心公務人力滿編,到時候空有新的部會卻沒有人力,運作上有困難,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則建議,比照黨產條例和促轉條例,在新住民權益相關專法中加入類似於「不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規定之限制」的條款,新住民專責機構就能像「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或「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那樣順利成立。然而,花敬群回應,黨產會和促轉會都是臨時性任務型機構,除非新住民專責機構的定位也是臨時性的,否則不建議如此立法。

由於多方意見紛雜,逐條審查到一半,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就建議暫停審查,她認為,立法不是兒戲,為求慎重,希望行政院提出政院版立法草案之後,擇日再審,經在場立委與政府官員商議後,召委高金素梅12時55分左右宣布,請內政部綜整今天朝野立委的提案以及發言內容,在520之後提出政院版新住民基本法相關立法草案;部分立委詢問何時排審?高金素梅掛保證,一定會在本會期盡速排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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