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提警消組工會修法 許銘春:宜專法處理

警消爭取組工會,多年來始終無果,在野黨立委提出《工會法》修法,要求警消權益入法。勞動部長許銘春13日表態,警消身分為公務員,與一般勞工不同,她認為,應以「公務人員協會法」為基礎,在專法中進一步討論相關結社、協商權益。

國民黨、民眾黨團近日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主張警消人員應有組工會權利。不過勞動部等單位傾向以專法處理。「公務人員協會法」

至於警消人員組工會部分,許銘春說,勞動部對警消權益始終相當重視,其工作牽涉到社會大眾生活、保障社會秩序穩定,不過警消人員身分為公務員,與一般勞工不同。

許銘春說明,《工會法》一開始擬定是以私部門勞工為對象,過去警消同仁的倡議,行政院與考試院去年曾研擬《公務人員協會法》,朝擴大、強化公務員協商權、結社權為目標,但草案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而遭退回。

許銘春說,勞動部會與銓敘部、內政部、行政人事總處繼續研商,在兼顧穩定公務體系、提升公務人員、警消權益原則下,盡速提出相關草案至立法院審查。

人事行政總處則表示,警消屬公務員,尚不宜與一般公務人員切割處理適用工會法,應另訂專法規範。

人事行政總處舉例,包括美國、法國、日本及韓國等國家均對公務人員結社權另訂專法,且如英國、日本、韓國警消人員,因工作性質特殊被排除於結社權利,基於對公共服務性,限縮相關權益。

更多中時新聞網報導
財經選讀》蘋果AI反擊戰開打! 庫克準備放大絕 華為傲然迎戰
小資族退休每月爽領9萬! 達人用0050試算結果驚人
想發奧運財? 巴黎公寓房東哭了 租房市場慘況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