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平的委屈,白日之下,燈下黑——《白日之下》觀後感

文:符廣砢(法律工作者)

作為一齣參考真實事例的寫實電影,白片折射岀親情的窘態、陌生人的共嗚和感情、殘弱小眾的權益和記者的職業倫理。觀乎寫實和社會悲劇類電影,煽情導向的表達手法並不罕見。虐心的場景和畫面,引導觀眾代入到大是大非之中,在黑白分別的世界裏磨拳擦掌,觀眾期待的是一個在現實中未平的委屈。

但現實總是立體又無力,當眼下是不公不義的時候,眾生缺乏的不只是善良的心,而是著眼善心能否結成善果。曾對新丁說從未為新聞工作流過一滴淚的凌,在最後一幕終被無力感壓倒。實際上,凌的無力感有兩個層次。第一層是她作為半資深記者,曾經參與過的專題報道,即使有人會留意也並無太大影響力,但凌好像還會堅持說就算新聞只被記著兩天也比從來無人知道過好。然而當她發現即使有人知道過「真相」,現實不會被報道而改變、不公不義未被伸張時,只能思量著「十年後還會不會有記者」,這是她第一層次的無力感。

第二層則是徒有善心卻無法結成善果的無力感。

就算凌報導的新聞有了反響、有了足夠的力量推動改變,但改些改變是否真的如她所願?和普通法法庭判案時考慮的政策考量(Policy Reasons)同理,一個改變能否達到預期效果,需要考慮的從來不只是事件本身的因果,還要照顧到從其而來的漣漪效應(Ripple Effect)。米爾斯(C. Wright Mills)之「社會學的想像」說社會學應把個人和社會結構的關聯理順起來。而記者和律師,作為一種職業,除了同樣要遵守操守和倫理外,也面對同樣的局限——證據,不能單單依靠局部和不齊全的資訊胡亂拼湊岀一個令人說服的故事。即使可以把事情的發生按邏輯思維去沙盤推演,律師和記者的職業倫理限制了他們的想像和猜想,所以沒有證據就要寧縱莫枉、未能fact check就不要做content farm。

片尾,凌終究被第二層次無力感壓倒,她做的新聞帶來的改變不可能十全十美,記者工作畢竟有其局限,尤其在當下,資訊亂流、fake news橫飛,力保不發佈無法fact check的資訊已是艱難之至。也許凌會蛻變也許她會退場,但此處對凌第二層的無力感之描述,確令白片傳遞的訊息昇華。

白日之下,燈下黑。錯的事發生在最不應該的地方。

做了一件對的事的確不用內疚。公義無形無式,就像秋菊打官司求的只是一個說法,法庭、法律往往也只能靠金錢賠償去彌補當事人的損失。凌不必創造一個美麗新世界,把破爛舊世界的殘絲勾岀並如實地呈現出來,本身就是善良的心對美好事物和真摯感情的追求,善不善果自有其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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