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0歲冒名借紫南宮發財金 判刑2個月易科罰金慘賠百倍

南投竹山紫南宮因出借發財金聞名。(翻攝Google Maps)
南投竹山紫南宮因出借發財金聞名。(翻攝Google Maps)

冒名借發財金,不僅土地公無法庇護,還會官司纏身。吳姓男子2022年2月帶女友到南投竹山紫南宮拜拜求財,但因未滿20歲無法借發財金,竟使用女友代保管的姜女身分證借金,沒想到姜女後來也到此廟借金,驚覺身分遭盜用提告,南投地方法院以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將吳男判刑2個月,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折合新台幣6萬元,是借金的100倍。

南投竹山紫南宮主祀福德正神(土地公),以出借發財金聞名,據傳借來的發財金投資都會賺錢,吸引許多民眾前往參拜。吳姓男子前年帶女友拜拜求財,他與女友當時未滿20歲,不符廟方借金規定,竟使用代為保管的姜姓女子身分證,盜用姜女名字與身分證字號填寫借金資料,借得600元發財金,自以為萬無一失準備發財。

不料姜女在2022年8月也到紫南宮拜拜,向廟方申請借發財金時,櫃檯人員竟告知「你已經借過,還未還金,不能再借」,讓她驚訝又疑惑,詢問借金日期之後,才想到那時曾託吳男的女友代為保管證件,以LINE向吳男的女友求證,證實吳男在未告知她的狀況下,冒用她的身分填資料借金,姜女因此憤而報警提告。

南投地方法院審酌吳男未經姜女同意,冒用他人之名義祈求發財金,造成姜女生活及心理上之困擾,吳男到案坦承犯行且已與姜女達成和解並賠償,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

竹山紫南宮每天上午7時至晚上9時辦理求金及領取發財金手續,有6次求發財金的機會,首次擲筊聖杯者可向廟方借金600元,第2次擲筊才聖杯可借500元,依此類推可求400元、300元、200元、100元。求金如願者須年滿20歲,並出示個人證件才能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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