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7歲幼童新增6次發展篩檢 篩檢內容為何?有哪些注意事項?

衛福部國健署今(25)日宣布,自7月1日起,全面針對未滿7歲幼童提供6次發展篩檢服務補助。主要考量為0到6歲是兒童成長重要階段,其中3歲前更是關鍵的黃金療育期,若能及早發現疑似發展遲緩現象的兒童,就可盡快投入早期療育,提升兒童健康照護。

國健署表示,此制度是參考美國疾管署建議的兒童發展篩檢和評估模式,建立國內的類似模式,同時搭配現有的兒童預防保健服務。

如何獲得兒童發展篩檢補助?

據國健署發布的服務方案內容,只要是具健保身分之未滿7歲兒童,即可分別在6至10個月、10個月至1歲6個月、1歲6個月至2歲、2至3歲、3至5歲與5至未滿7歲等6個年齡區段各獲得1次篩檢補助,並可同時配合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執行。

補助費用則會直接核付給執行篩檢的醫療機構,篩檢服務費為每案每次400元,須由執行篩檢醫師於14日內將結果上傳至健康署婦幼健康管理整合系統方可請領;另外篩檢若發現異常,則另設有轉介獎勵費每案每次250元。

家長帶小孩接受篩檢時的注意事項?

前往醫療院所篩檢時比照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家長須攜帶小孩的健保卡與兒童健康手冊。

若持用的是舊版兒童手冊,會在首次篩檢時由院所提供兒童發展篩檢就醫憑證卡(綠色紀錄卡),再將此紀錄卡貼在兒童健康手冊內頁即可;若使用新版手冊,則記錄卡會直接裝訂於手冊內。

至於家長若想知道配合提供篩檢服務的醫療院所名單,可至衛福部兒童醫療健康資訊整合平台的「兒童就醫地圖」進行查詢。

篩檢的內容有哪些?

國健署解釋,掌握兒童是否出現發展遲緩的過程中共有監測、篩檢與評估等3大關卡,其中監測主要仰賴家長運用兒童手冊中的紀錄事項進行觀察;本次推動新制則是針對第2階段的篩檢進行加強。

篩檢過程將由接受過標準化篩檢工具訓練的兒科、家醫科專科醫師或幼兒專責醫師進行,並針對兒童的粗大動作、精細動作、語言認知及社會發展等4大面向進行檢測。

最後的評估階段則是在篩檢後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現象時,透過衛教、追蹤或轉介至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評估醫院等單位做進一步診斷。

執行篩檢的醫療院所有什麼資格限制?

服務方案內容中的申請資格規定,須為原本即有辦理兒童預防保健的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方可辦理申請。

有意申請的機構須檢具申請書、執行篩檢醫師名單、專科或專責醫師證書或課程證明影本以及「兒童發展篩檢量表使用說明」課程合格證書影本等資料,以電子郵件或函文方式向國健署婦幼健康組提出申請,審核時間約為1周左右。

至於實際執行篩檢的醫事人員資格,則限定須為登記執業中的兒科或家醫科專科醫師,或是通過衛福部辦理教育訓練課程之幼兒專責醫師。另外也必須參加國健署認可單位辦理的「篩檢量表使用說明」課程,並取得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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