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確認門號申請身分 NCC開罰中華電信90萬元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於今(31)日,正式否決台數科併購東森電視,NCC發言人翁伯宗強調,絕非屏東縣議員宋麗華持有股票影響,而是考量有線電視系統併購新聞台,恐怕形成市場與言論壟斷,因此委員會做此決定。

中華電信日前接受3G門號申辦,未確實查核及登錄使用者資料,就登入系統開通服務,遭國家通訊委員會(NCC)開罰,裁處3件各30萬元,共計90萬元,同時要求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或廢止其特許。

NCC表示,地方衛生局查獲網路賣家,違法販售違禁產品,調查網站提供電話持有人,發現號碼掛名在中華電信經銷商,並非違法賣家,確認中華電信未落實查核使用者資訊;NNC強調,號碼申請或移轉,都必須有雙證件登記。

此次發現3個案件,中華電信因違反電信法第14條,各裁處30萬元,NCC說明,為矯正業者曾假借企業客戶名義,卻是經銷商進行不當銷售,電信業者應善盡核對用戶資料責任,同時希望電信業者加強資安管理與防範違法事件。

此外,促進國際觀光客,NCC同意放寬外國人,申辦行動通信服務第二證件認定,開放登機證、入境章、世大運認證卡等,列為足資辨識身份之證明文件,作為民眾申辦行動通信服務之第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