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專欄-不要和平協議,難道要開戰宣言?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日前表態,如果重新執政就會和對岸洽簽和平協議,民進黨隨即展開反制,將啟動修法,提高難度,使兩岸和平協議的簽訂變成難上加難。這種動作不但使和平協議的可能性大為降低,也展現民進黨根本就不樂見兩岸和平。

吳敦義日前表示,未來國民黨如果執政,經過兩岸折衝,國民黨政府就有權力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對岸洽簽和平協議。這段話本來是四平八穩,無可挑剔;因為和平協議必須要經過兩岸折衝,國民黨就算執政也必須依法進行。

依照兩岸關係條例規定,協議的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需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換言之,未來即使要簽和平協議,依法就一定會送立法院審議。

然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卻提出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主張,明定凡政府要授權海基會與對岸簽署協議,均須國會事前審查,並有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才能放行;簽署回來的內容須經四分之三立委同意通過;第三階段則是要舉行公民複決,由過半數的選舉人同意才算完成。如此一來,和平協議提出之前就先要送到立法院審查,民進黨就可以極盡杯葛刁難之能事;雙方簽訂協議之後只要有四分之一,也就是二十九名立委反對,協議就不能過關,這比憲法領土變更案規定的四分之一提案,四分之三出席,出席的四分之三同意,即可進行公民複決還要嚴格的多。

    更可議的是,目前公投法規定,有效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而管碧玲案卻是要取得過半選舉人數同意才算通過。以最近一次總統大選選舉人一千八百七十八餘萬人為例,按照管碧玲案要九百三十九萬多人才能通過,而蔡英文2016年才不過得六百八十九萬餘票,即使是馬英九2008年大勝,也只有七百六十五萬餘票;2018年十個公投案最高的同意票數不過是七百九十五餘萬票。這就意味,依照管碧玲案,和平協議根本就不可能通過公民複決。這正是民進黨過去抨擊「鳥籠公投」,降低公投門檻的理由,如今卻又提高門檻,擺明就是要徹底封殺兩岸和平協議。

事實上,兩岸和平協議並不是第一次提出。遠的不講,國民黨前主席連戰在2005年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達成「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即有「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的共識;前總統馬英九在2011年十月二十四日正式提出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的構想,並將其列入「黃金十年」的規劃。當時他指出,要簽和平協議主要就是要將促成2008年以來海峽兩岸和平繁榮最主要的觀念變成制度、協議,以保障兩岸更長久的和平與繁榮。

馬英九強調,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之下審酌推動,這三個原則絕不能改變,談判前後都必須讓國人了解政府的作為,務必做到盡可能的透明化;同時,簽訂和平協議並沒有時間壓力或時間表,條件沒有成熟,前提沒有滿足,政府不會推動,一定要在民意充分支持與兩岸充分互信情況下,才能促成。

就事論事,兩岸和平協議既已列入國民黨政綱政策案,連戰及馬英九又早就提出,吳敦義現在再提,實在無須大驚小怪,但民進黨卻如臨大敵,蔡英文指示國安單位及陸委會研議「強化人民授權及民主監督機制」,陸委會也將在「適當時刻啟動修法」;說穿了,就是民進黨正在做2020敗選的準備,意圖藉目前的多數強行通過高難度的門檻,讓未來國民黨即使贏得大選,控制立法院多數,也很難通過兩岸和平協議。屆時國民黨若是要重新修法,民進黨就採取焦土戰術,鼓動民粹,示威抗議,讓和平協議審不下去,也無法表決。

顯而易見,民進黨不管執政或是在野,都會全力阻擋兩岸和平協議,這樣的心態,兩岸當然會紛爭不斷。問題是,不要和平協議,難道要開戰宣言嗎? (作者汪誕平,台灣資深媒體人)  

【大華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