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宏觀縱覽/大陸國務院:去年轉移支付占中央財政總支出超60%

管好政府錢袋子,既事關民生福祉,又關乎金融安全。 日前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國務院2016年中央決算的報告(以下簡稱決算報告)、201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報告)、以及全國人大財經委關於2016年中央決算審查結果的報告。 聚焦政府如何用錢、如何借錢等問題,記者注意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們既警示了風險,又提出了建議。 針對中央向地方轉移支付界限不清、分散重複的現象,多位委員建議要儘快推進落實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改革,儘早拿出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的方案。 對於部分地方政府借PPP名義違規舉債及其中的債務風險,委員們建議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依法問責、公開曝光。 央地財權事權劃分待明晰 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決算報告。 報告顯示,從支出決算具體情況看,中央本級支出27403.85億元,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59400.70億元。其中,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6826.84億元,一般性轉移支付31864.93億元,專項轉移支付20708.93億元。也就是說,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共計52573.86億元,占中央財政總支出的60.5%。 中央向地方轉移支付規模,也體現出央地財權和事權劃分的情況。在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車光鐵就提到,近年來地方財權小、事權大的矛盾一直比較突出,這也是導致地方財力不足、債務膨脹的一個重要原因。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也反映,有社區建設專項轉移支付,錢很少,只有幾億元,這到底應該是中央的責任還是地方的責任?“中央轉移支付應以公共服務均等化為主,減少經濟類的轉移支付。”呂薇說。 在中央向地方轉移支付過程中,不規範、不清晰的現象同樣存在。6月23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所作的審計報告中就提到,一般性轉移支付與專項轉移支付界限還不夠明晰,財政部上報2016年94個專項轉移支付中,有84個未明確實施期限或退出條件,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在其管理的專項轉移支付中存在專項資金安排交叉重疊的情況等。 在分組審議中,多位委員提到中央和地方財權事權劃分不清晰,從而導致中央向地方轉移支付出現過多、過雜、不規範的現象。 記者瞭解到,去年8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堅持財政事權由中央決定,要適度加強中央的財政事權,保障地方履行財政事權,減少並規範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 雖然《指導意見》印發已將近一年,但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杜黎明提到,由於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劃分的具體方案未出臺,所以地方政府也難以按照《指導意見》的精神有效推進所轄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劃分。 “決算報告中提出了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所以我們希望今年能夠出臺中央與省市劃分的具體方案。”杜黎明表示。 呂薇也表示,要儘快推進落實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改革,儘早拿出中央和地方事權劃分的方案。 防控金融風險仍是主要任務 防控金融風險也是當前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當前,地方政府的債務風險問題仍不能小視。胡澤君在審計報告中提到,部分地方政府債務增長較快,有的還違規舉債。 具體來看,審計報告顯示,至2017年3月底,審計的16個省、16個市和14個縣本級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政府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的債務餘額,較2013年6月底增長87%,其中基層區縣和西部地區增長超過1倍;7個省、6個市和5個縣本級2015年以來,通過銀行貸款、信託融資等形式,違規舉借的政府承諾以財政資金償還債務餘額有537.19億元。 當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PPP專案進展快速,但是也存在部分地方政府借PPP的名義違規融資舉債的現象。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記者注意到,PPP專案中的違規舉債現象引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們重點關注。 呂薇舉例說,雖然有些是企業舉的債,但是在PPP項目中實際上是以政府的信用為基礎舉的債,最終地方政府還是要償還的,所以不僅要嚴格控制公開發行的債務,同時要注意防控多管道地方債務快速增長的風險。 全國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李盛霖也表示,一些地方政府以及所屬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通過不規範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以回購合作方投資本金承諾最低收益,實際上,這是變相的地方舉債。 李盛霖建議,要把防控地方債務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對一些地方政府以及所屬的機關事業單位通過不規範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PPP項目,政府投資基金、政府購買服務等違法違規融資的行為,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管、依法問責、公開曝光。 對於防範債務風險,張少春在決算報告中表示,要強化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組織全面清理整改不規範的政府融資擔保行為,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規範PPP模式運用,合理確定專案範圍和邊界,嚴格控制PPP專案支出責任規模,切實防範隱性政府債務風險。 【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