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金融透視/陸央行罰單劍指反洗錢 下調信用卡境外取現上限

面對強監管,大陸商業銀行也不敢心存僥倖。 近年來,大陸金融機構對於反洗錢力度不斷加大。6月份以來,大陸央行更是下發多張罰單劍指反洗錢。其中,中國人民銀行淮北市中心支行發佈“淮北銀罰字〔2017〕第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某國有大行淮北市分行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被處以21萬元罰款,同時,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 為了達標監管,商業銀行也行動起來。日前,某股份制銀行則在官網公告,8月份起,將對信用卡境外取現上限進行調整。 銀行調整信用卡境外取現額度 去年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管理辦法》相比以往反洗錢監管規定的最大變化,主要集中在三點,一是將自然人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準從原先的當日單筆或累計交易(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現金匯款、現金票據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現金收支)人民幣20萬元以上,調整到5萬元以上,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報告標準維持不變;二是要求金融機構新增建立與完善交易監測標準、交易分析與識別、涉恐名單監測、監測系統建立和記錄保存等;三是新增非銀行支付機構、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等機構履行反洗錢監管義務。 7月初,某股份制銀行發佈信用卡境外取現限額調整公告,公告顯示,為回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遏制跨境大額取現的洗錢風險提示要求,信用卡中心將對持卡人通過銀聯線路在境外(含港澳臺)進行取現的累計限額調整,超過限額的境外取現交易,信用卡中心將不予受理。自2017年8月19日起,同一信用卡帳戶每日累計境外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萬元人民幣,同一客戶每自然年內累計境外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 事實上,早在2015年,銀聯卡境外取現就因防範洗錢風險進行了調整,根據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境外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依據之前每卡每日境外取現不超1萬的規定,年累計總額從300多萬縮減到了10萬。 但彼時對於信用卡並未加以限制。銀聯當時解釋稱,信用卡因信用額度等問題,發卡銀行可單獨設定限額,具體可諮詢發卡銀行。境外各個國家和地區對於ATM單筆取款的金額限制也各有不同,具體以當地機構提示為准。 根據記者瞭解,各家銀行對於信用卡境外取現限額不一。不過,大部分銀行信用卡的境外取現限額規定為半年1萬美元的上限。例如,工商銀行白金卡境外取現規定,在境外的ATM或銀行網點取現、當日內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00美元,一個月內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5000美元,6個月內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000美元。 有股份制商業銀行對記者表示,大陸金融機構對於三反(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的打擊力度逐漸加大,信用卡境外取現標準未來或許會向借記卡看齊。 作為境外消費的主力群體,留學生的現金取現需求最大。不過,多位元留學生對記者表示,雖然近年來境外取現的額度被降低,但是依然足夠支持日常消費與生活,而學費這類大額支付,海外一般是採取交支票的形式。 央行出重拳開具多張罰單 近年來,金融機構對於反洗錢的打擊力度與懲處力度空前。日前,央行各地區分支機搆集中下發了一批違反反洗錢法罰單。 2016年6月份至9月份,寧波寧海建信村鎮銀行未按照《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二十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對寧波寧海建信村鎮銀行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的行為,處10萬元罰款,對2名相關責任人員共處以1萬元罰款。 某國有大行淮北市分行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淮北市中心支行對單位處以21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4日,某股份制銀行銅陵支行未能按照《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1號)等相關法律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十二條相關規定,人民銀行銅陵市中心支行決定,對該支行罰款20.5萬元。 中央副行長殷勇日前在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九次全體會議上要求各成員單位,今後重點要抓緊完善反洗錢相關法律法規,完善組織機制,發揮好部際聯席會議的組織協調作用;要全面加強監管力度,提升義務機構風險管理水準;要加強部門協作,有效打擊洗錢和恐怖融資等犯罪活動;健全反洗錢資料資訊共用機制;深化反洗錢國際合作,同時扎實做好應對互評估各項工作。 【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