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社評-台灣做好已開發國家的準備了嗎?


美國貿易代表處副代表、駐世界貿易組織(WTO)大使習達難,日前再度質疑中國大陸的「開發中國家」地位,並指台灣已經承諾在未來談判中,不太爭取開發中國家享有的特殊與差別待遇。台灣從WTO開發中國家「畢業」,本來就是時間遲早問題,不足為奇,問題是政府和產業是是否已經做好準備?而且涉及台灣附和美國對付中國大陸的利弊得失,究竟有無務實評估?

依照聯合國貿易發展委員會的定義,開發中國家是有龐大基礎部門;人民水準處於尚可維持基本需求的階段、糧食不足以供應額外需求、以初級產品賺取外匯,進口必需品;必須靠本國農業部門支持工業部門發展。台灣早就脫離這一階段,所以在1997年即被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認定為「已開發經濟體」,二十多前申請加入WTO時,也是以「已開發國家」標準進行入會談判,但在2003年WTO坎昆部長會議中,台灣又自我認定為「開發中國家」。

這種作法,主要是因爲WTO對會員的開發程度採取「自我認定」原則,開發中國家或低度開發國家既享有優惠待遇及彈性措施,包括提供較長的緩衝時間(過渡期)完成WTO的協定及承諾、更多的貿易機會、受到WTO條款及所有會員保障其貿易利益、獲得從事WTO工作、處理爭端、達到技術標準的協助等,會員國當然樂得自我認定為「開發中國家」。目前包括G20多個會員國、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大陸、南韓及新加坡都名列「開發中國家」之列,這當然使美國及歐盟甚為不滿,近年來不斷批評檢討,歐盟甚至主張應有「開發中國家」畢業機制。

如今,美國透露台灣已經主動宣布,在未來的談判中,台灣將不再爭取開發中國家的特殊與差別待遇,而是已開發國家的待遇。從好的方面想,此舉表明台灣願意承擔已開發國家的所有義務,而且在歐美關切的WTO開發中國家自我表述方面,起了「示範」作用,這當然值得肯定。

不過,從開發中國家改為已開發國家,未來在國際談判就不再享有特殊或差別待遇,要求台灣開放自由化的力道會更強,範圍會更大,腳步也會更快,產業是否做好應變準備?政府是否已有周密規劃?在在都令人擔心。

姑不論產業界目前普遍沒有心理準備,就從宏觀的角度看,如果台灣變成已開發國家,而同為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及韓國,仍然維持開發中國家的地位。那麼未來台灣在經貿談判上,究竟比現在有利還是不利?

台灣最大貿易競爭對手的韓國,目前與五十一國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已經生效,其金額佔其總貿易額64.29%,連同已簽訂及簽署中的,其自由貿易覆蓋率可達84.31%;新加坡已與三十二國生效,佔其總貿易額76.65%,連同已簽訂及簽署中,覆蓋率可達88.08%;而台灣只與八國簽約生效,佔總貿易額只不過9.74%,原本與大陸的服貿及貨貿協議如果生效,覆蓋率就算有27.86%,比起韓國和新加坡,還是差的很遠。今後,要是韓國及新加坡繼續享受開發中國家優惠,而台灣卻要以已開發國家自我設限,那麼與其他國家進行經貿談判時,台灣會比較吃虧還是佔便宜,難道還不清楚嗎?

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此重大政策轉變,經濟部次長王美花九月參加日內瓦貿易政策檢討會議前,並未將其列入此行重點,回台後也沒有公開宣布,卻由美國駐WTO大使習達難披露,其間有沒有什麼蹊蹺?自然令人懷疑。

事實上,習達難在七月的貿易政策檢討會議中,就要求WTO檢討中國大陸的會員資格,台灣在九月的貿易政策檢討會議中,就突然提出要轉變為已開發國家,不僅等於呼應美國的要求,也形同給中國大陸添增壓力。究竟是美方授意?還是台灣藉此討好?不免耐人尋味。

平心而論,台灣近年積極尋求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協定(CPTPP)等新的區域組織,想用「開發中國家」的護身符,再去應付這種高標準架構談判,勢必行不通。轉為已開發國家,既是在所必行,當然也無須苛責,但若是還未周密規劃,也沒有妥善準備,只因為美國對付中國大陸,就貿然附和,恐怕就會得不償失。


【大華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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