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點評--習近平重視融合式和平統一

「習五條」的新意之一,是習近平把近年他提倡的兩岸融合發展,納為其中一條,標題是「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這是比大陸一直強調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更具有兩岸之間獨特意義的政策主張。也就是說,大陸對各個國家講和平發展,也對台灣講和平發展,但不會對各國講融合發展,只對台灣講融合發展。
 
此係基於兩岸之間的特殊關係,即習近平說的,「兩岸同胞血脈相連。親望親好。中國人要幫中國人。我們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將繼續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讓大家有更多獲得感」。他接著提出「要積極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兩岸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行業標準共通;金門、馬祖和福建省通水、通電、通氣、通橋等。
 
從理論和邏輯而言,大陸促進兩岸融合發展,既是國家統一前的工作,也是統一後的工作;既透過兩岸融合發展來促成和平統一,也應在統一後持續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以穩定屆時的兩岸關係。而在統一前,台灣的政治環境難免產生抵制融合發展的政黨執政的情況,所以大陸在策略與作法上,勢必加強採取積極主動、單方主導,走地方路線、民間路線、群眾路線,從而和抵制融合發展的台灣執政者互爭台灣民心。台灣人民也將由此體認自己所需的安居樂業條件,究竟是由兩岸的那一方所提供。
 
自去年3月1日國台辦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三十一條)後,各地相繼據此按地方特色而制訂相關措施,表達了全面鋪開兩岸融合發展的意向,包括省級的上海55條、山東56條、北京55條、江西60條、重慶58條、四川70條、江蘇76條、陝西60條、廣東48條、湖北62條、浙江76條、天津31條、福建66條、江蘇76條、陝西60條、廣東48條、湖北62條、浙江76條、天津31條、福建66條、雲南12條、河南60條、甘肅55條等。
 
以及地級的鹽城50條、嘉興48條、珠海52條、湖州60條、福州68條、廣州60條、深圳99條、昆山68條、寧波80條;南通44條、平潭20條、廈門60條、淮安58條、杭州60條、漳州58條、蘇州55條、鎮江56條等。可以預料在「習五條」發表後,大陸的相關作為將會不斷強化,以彰顯對台政策與外交政策都提倡和平發展的同時,唯在對台政策上突出融合發展。
 
大陸實施改革開放的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第二代領導核心鄧小平就指出,「和平與發展是當今時代的兩大主題」。於是和平發展的概念就都運用在外交關係與兩岸關係。2005年4月「連胡會」公報也以「兩岸和平發展五項願景」為題。至2014年11月1日,習近平考察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時說,「兩岸同胞同祖同根,皿脈相連,文化相通,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這是他基於兩岸同胞而首次提出融合發展。
 
其後,習近平及「十三五規劃」先後提出兩岸利益融合、兩岸經濟融合發展,至2016年3月5日,習近平進一步提出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此後,習與其他大陸高層較多使用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之詞。2017年10月的中共十九大報告雖未提到兩岸融合發展,如今「習五條」已將之正式納入,顯示大陸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之際,愈來愈重視推進融合式和平統一。 【大華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