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強吻鍾沛君二審判刑11月 臉書回應:不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名嘴朱學恒涉強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一審認定朱學恒的確接續以強暴方式猥褻鍾沛君,判刑1年2月,經上訴,二審期間雙方未達共識。高院審酌朱學恒改口認罪並欲和解賠償,今天改判刑11月。
朱學恒上午在臉書發表回應,「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發布聲明指出,知道這場審判會是一段艱難的旅程,但過程中的光景,還是屢屢讓她吃驚。鍾沛君說,從事發的道歉切結到矢口否認、自我告發,一審全盤翻供,幻想出一套政治陰謀論,利用直播頻道與特定友好媒體人散播造謠,再到二審又再次髮夾彎,全部認罪,「最後,拿出一張本票」。
鍾沛君指出,審判不是表演舞台,一段演出不受青睞,就改弦更張,演出另一套。「我的人生也不是你的劇本,無法在司法上戰勝我,操縱輿論壓倒我,就要我配合參演另一齣和解戲碼」。
聲明指出,期待回歸原本的人生,擁抱最愛的親友家人,專注最重要的問政與服務,希望此後,不再受此事干擾。至於民事庭,若獲判賠償,將依約悉數捐出。鍾沛君表示,正如一審之後聲明,如果此案仍有餘波,只願在所有受委屈的靈魂心中,激盪出一點勇氣與希望。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朱學恒一審否認犯行,但二審期間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的意願及願意賠償金額,且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本件雙方雖未能調解成立,但朱學恒犯後態度有所改變,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
高院合議庭審酌,朱學恒因自身慾望,利用被害人的信任強制猥褻,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被害人嚴重心理創傷,並在一審審理期間,在公開的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被害人,完全沒對自己行為造成被害人傷痛有真實歉疚,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可上訴。
關於緩刑部分,二審指出,朱學恒沒有前科紀錄,考量他直到二審才坦承犯行等一切情形,不予宣告緩刑。
全案起於,朱學恒被控於民國111年8月6日邀約鍾沛君餐敘時,連續2次強行親吻嘴唇,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朱學恒有期徒刑1年2月;朱學恒對一審判決科刑部分上訴,二審由高院審理,並於今天上午宣判。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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