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當選無效案 可望過年前宣判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方法院二十七日開庭審理李全教當選無效案,合議庭當場排定十二月十二十一日進行辯論終結,若按法院一般習慣在辯論終結後兩週宣判,這個案子將會在農曆過年前做出判決結果。
李全教當選無效案,原告有兩個,一個是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另一個是李全教選議員的同選區對手王峻潭。
昨天上午九點半開庭,李全教陣營派出三個律師,輪番上陣要求傳喚李陣營被控買票、賣票的總幹事黃澄清等人及相關選民,並要求勘驗調查筆錄。但南檢蒞庭的代表起身反對再傳證人、再勘驗,指稱被告有明顯意圖延滯訴訟進行,檢方當庭說,因有兩名被告而出現兩個案號,建議合併審理,較符合訴訟經濟。後來,合議庭表示,針對傳訊證人、合併審理及勘驗調查筆錄一事,將會審酌是否有其必要性。
由於檢方和李全教的三名律師激烈攻防過程,講不到兩三句,就會繞到「延滯訴訟」話題;判審長林福來也說,合議庭審理所為,自會考量兩方訴訟權益,若外界有延滯訴訟的指責,也將由合議庭來承受。
十點五十分,換由王峻潭和四名律師上場,王的律師當庭反對被告的要求再傳黃澄清等證人,指稱被告不該故意延滯訴訟,應儘快速審速結。李陣營的律師莊美貴則反擊稱,原告一直指稱被告「延滯訴訟」,原告本來就要負舉證責任,被告才能準備應對,難道法院就一定會判李全教當選無效嗎?莊說,這樣的指責有點沉重。最後,合議庭說,將審酌傳證人、勘驗調查筆錄是否有必要性,若沒有必要,下個月二十一日就做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