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被判有罪 賴清德:正義得以伸張
新頭殼newtalk 2016.04.22 黃韋銓/綜合報導
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經過一年審理後,22日下午宣判有罪,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曾為此拒進議會備詢的台南市長賴清德也在第一時間表示,「正義得以伸張」;同時呼籲,李全教已喪失議長身分,應交出議長職權。
稍早,李全教曾表示,對官司有信心,「自己有九成九機率是無罪;如果今天的官司判決是有罪,不排除會選擇退出政壇。」如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被判有罪,李全教不僅將失去議長頭銜,議員身分也會被停權。
李全教被指控與台南市議員郭秀珠搭配參選正副議長時,透過6名白手套,以每票新台幣3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之代價向7名無黨及民進黨籍議員行賄,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經南檢偵辦後,去年2月初,趁李全教搭機前往中國時,在機場將他帶回偵辦,並且聲押獲准,前後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達100多人次、調閱行動電話通聯紀錄達75線,以及監視錄影畫面20多處等證物,經詳細比對查證後,認為賄選罪嫌明確,並於去年4月將李全教等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雖然被遊說的7名議員全部拒絕,但檢方仍認定李全教等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因此,判處李全教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5年。
除了議長賄選案外,李全教還涉議員選舉賄選案,遭台南地檢署及對手提出當選無效之訴,台南地院在今年1月21日判決李全教當選無效,全案上訴二審中。
此外,對於判決結果,曾以「司法未釐清」為由拒絕進議會備詢,並遭監察院彈劾的市長賴清德也在第一時間表示,「正義得以伸張」,雖然正義遲到,但仍維持司法公正無私的精神。
賴清德表示,李全教與部分議員間賄選行為,嚴重破壞民主政治,痛批民主原則已被黑金議長破壞殆盡,也說,22日的判決結果在意料之中,雖是遲來的正義,但畢竟還給台南市民一個公道。賴清德也呼籲,李全教已喪失議長身分,應交出議長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