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城告羅大佑侵權 「愛面子不肯還」

中國時報【黃雯犀╱台北報導】 音樂人李坤城5日到台北地檢署控告羅大佑侵犯著作財產權,〈心肝寶貝〉、〈火車〉、〈牽成阮的愛〉、〈大家免著驚〉等8首歌涉侵權,12年來約有百萬版稅。他說,羅大佑出手大方,「當時他跟李烈相戀,我們吃一餐飯花7千元。」要他修改一句「根纏枝湠傳香爐」歌詞,在錄音室想了1小時,租錄音室1小時要花3千多。「他個性霸道,不還我歌詞代理權,應是愛面子。」 兩人簽約4年,羅譜曲、他填詞,約滿後,他要歌詞著作權,羅不同意,寫信嗆他「請去告我,不敢上法院的是孫子」,羅自認是指導者,也有參與作詞,「但他人在香港怎麼指導,他要寫三輪車之戀,我還跟他說三輪車沒落了,後來寫〈火車〉」。 他去年發存證信函,滾石唱片回覆羅今年2月才有空處理,但仍等不到回應,他委由版權經紀人陳俊辰今年7月起追查,共27件涉侵權事例,決定提告求償。羅經紀人黃靜波說,羅覺得他荒謬,不回應。滾石唱片說:「我們一直是羅代理詞曲公司,一直和李先生聯絡、溝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