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軒才結束大陸服刑 再被起訴違反港區國安法

香港民主活動人士李宇軒在中國大陸服刑結束後,今天(24日)再被香港警方以違反港區國家安全法起訴。(資料照/自由亞洲粵語RFA Cantonese臉書)
香港民主活動人士李宇軒在中國大陸服刑結束後,今天(24日)再被香港警方以違反港區國家安全法起訴。(資料照/自由亞洲粵語RFA Cantonese臉書)


香港民主活動人士、民間組織「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因為12港人案在中國大陸服刑結束後,23日被遣送回香港,今天(24日)再被香港警方以違反港區國家安全法起訴。

去年8月,12名涉及「反送中」抗爭司法案件的港人試圖搭船逃往台灣,途經大陸海域時被廣東海警逮捕,深圳鹽田區法院去年底以「偷越邊境罪」判刑,其中8人在23日服刑期滿,被遣送回香港。

香港警方表示,30歲的李宇軒被以3項罪名起訴,包括勾結外國勢力罪、協助罪犯罪,以及私藏火器及彈藥罪。原定今天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但因為李宇軒要接受強制檢疫,並沒有出庭應訊。

另外7名被告,也分別被以不同罪名起訴,原本23日分別安排在多間法院出庭,也因為隔離檢疫全部缺席聆訊。

李宇軒的案子被與目前遭到關押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扯上關係。法新社取得法院的起訴書顯示,警方指控李宇軒與黎智英串謀,請外國制裁香港領導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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