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明宣判 李凈瑜赴陸聽判

旺報【記者連雋偉╱台北報導】 李明哲案將於明天(28日)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將於今日下午搭機前往中國聽判,在見到李明哲之前,李凈瑜不會開記者會。李明哲母親郭秀秦這次選擇不去,李凈瑜將由基會人員資深高級專員陳穎慶、高級專員丁美君全程陪同;另李凈瑜也邀請民進黨籍前立委王麗萍、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的女兒施笳一同前往。 陸委會表示,上述5人27日預定搭乘南方航空CZ3018班機,於下午3時50分由桃園直飛湖南長沙,預計下午6時35分抵達。政府並安排在陸執業的律師蔡世明前往當地,協助提供政府及海峽交流基金會法律諮詢。據了解,大陸將比照9月時開庭模式,讓海基會人員登陸。陸委會說,家屬中僅李凈瑜女士表達赴陸意願。 已洽請陸方開放探視 海基會已洽請岳陽台商協會協助安排當地交通接送及住宿,我方已循既有管道洽請陸方,協助確保家屬及相關陪同人員入出境順利,及在陸期間的人身安全與便利,並應基於人道親情考量讓家屬探視李明哲。 李明哲救援大隊成員、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昨日說,由於通知得很晚,因簽證問題,李明哲救援大隊無法隨行,將由已有台胞證的王麗萍陪同李凈瑜前往中國,海基會也表示會派員陪同。邱伊翎說,李凈瑜已表明,見到李明哲前,不想多發言,因此,搭機前不會舉行記者會。 邱伊翎指出,救援大隊與李凈瑜都堅信,李明哲所做的事情是無罪的,「不管重判或輕判,他做的不是犯罪的行為」。 控辯雙方沒有意見 9月11日在湖南岳陽中院開庭,李明哲在庭上認罪悔罪;控辯雙方對李明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沒有不同意見。審判長最後宣布擇期宣判。 依中國刑法第105條第一款規定,「顛覆國家政權」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