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 陸委會: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

針對李明哲被中國大陸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陸委會26日晚間回應表示,立即要求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

針對李明哲被中國大陸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陸委會26日晚間回應表示,立即要求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

陸委會指出,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對外公布相關事證,以含混籠統寥寥數語交代了事,無法令全體台灣人民信服,也無法說服關注此案的國際社會。

陸委會嚴正重申,要求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中國大陸對李明哲先生指控的任何罪名,我方均無法認同。

另外,政府仍將協助家屬赴陸探視,並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