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判刑 府:嚴重傷害兩岸關係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李明哲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總統府今天說,李明哲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總統府並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天一審宣判,李明哲(左)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中央社/圖取自<a href="https://www.weibo.com/3960688335/Fx9gnn1At?from=page_1001063960688335_profile&wvr=6&mod=weibotime&type=comment" rel="nofollow noopener" target="_blank" data-ylk="slk: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網頁);elm:context_link;itc:0;sec:content-canvas" class="link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網頁)</a>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天一審宣判,李明哲(左)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中央社/圖取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網頁)

總統府並表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天一審宣判,李明哲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上訴。

總統府今天發表聲明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總統府指出,中華民國國民李明哲因為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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