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指港高院判《禁止蒙面法》違憲:完全正確

香港知名民主派人物、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日前就香港局勢接受了美國之音專訪。他表示,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未來採取行動,剝奪香港法院的司法解釋權,那將嚴重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進而加速「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李柱銘說,香港高等法院最近就港府引用「緊急法」制定的「禁止蒙面法」的違憲裁決是完全正確的,而一旦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回香港法院釋法的權力,這將摧毀香港「一國兩制」中尚存的司法獨立。他還表示,他不支持香港年輕示威者訴諸暴力抗爭,但強調港府應對暴力的不斷升級負起主要責任。

11月18日,香港高等法院判決香港特區政府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而製定的《禁止蒙面規例》違反了香港的《基本法》。裁決認為,「禁蒙面法」的限制超出了合理需要。判決書稱,政府採取的這項措施超出了對暴力抗議者進行執法、調查和檢控的合理需求範圍。裁決還認為,鑑於「緊急法」涵蓋範圍過於寬泛,啟用條件過於主觀,因此其與《基本法》規定的憲法秩序不一致。

香港民主派領袖、曾擔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香港高院的判決是完全正確的。他說,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香港開始實施相當於憲法的《基本法》。《基本法》已明確規定,只有立法會有權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其它機構無權。

李柱銘說:「當特首第一次提出她要動用緊急法的權力時,我就寫文章說這是錯的。你沒有這個權力。如果你動用這個所謂權力制定法律界定一項刑事犯罪,那它就是違憲的。」

11月19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就此表態,稱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憲制基礎,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它機構都無權。

對此,李柱銘表示,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未來採取行動,剝奪香港法院的司法解釋權,那將嚴重損害香港的司法獨立,進而加速「一國兩制」在的名存實亡。

「但他們根本不懂我們的法律,」李柱銘說,「我們實行的是普通法,他們實行的是大陸法。他們怎麼來做這樣的決定。他們不聽我們的意見,他們甚至沒有這樣的程序,讓(控辯)雙方有機會陳述。他們如何去做到?這會徹底毀掉我們的法律體系,毀掉我們的司法體系。我強烈建議他們放棄這個愚蠢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