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萍/兩木金

兩木金

李玉萍死了。

接連幾天,從李玉萍家裏飄出來令人窒息的惡臭味道令四鄰不安。鄰居們敲了半天門卻毫無動靜,覺得有點異常,隨即報警。員警趕到後破門而入,幾位鄰居也跟隨進去。他們看到李玉萍躺在裏屋的床上,已死亡多日,屍體開始腐爛發臭。

警方偵查後排除了他殺,認定李玉萍是自然死亡。那年,李玉萍六十五歲。

李玉萍死後,人們為她處理後事的時候,鄰居們看到她的愛人大山回家了。大山不到五十歲,身體硬朗健壯,神采奕奕,顯得比實際年齡要年輕很多。對於愛人的離世,大山顯得異常平靜,沒有絲毫悲傷。

作為同事,鄰居們對於李玉萍的去世,無不感到同情和遺憾。

“多麼要強的一個女人,怎麼就死得那麼慘?身邊連個照顧的人都沒有。”

“誰說不是呢?女人婚姻家庭不幸福,是最大的悲哀。”

“她就不該嫁給那個小男人。”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恢復高考制度後,李玉萍是首批考上大學的學生。那時候,參加高考的學生年齡普遍偏大。李玉萍參加高考時,已經二十二歲了。在大學裏,她學的專業是編輯。一九八二年,她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西安一家省級新聞單位做記者。那時候,她已經二十六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李玉萍中等身材,面容姣好,加之她工作穩定,職業體面,給她提親說媒的親戚和同事絡繹不絕。

此時的李玉萍正熱衷於追求新聞理想,一門心思幹事業,無暇顧及兒女私情,加之她的職業特點,整日接觸的不是達官顯貴,就是富商大賈,心氣也就一天天高漲起來,怎麼會把那些既無社會地位又不名一文的普通小青年放在眼裏呢?李玉萍給自己提出了“三不嫁”的擇偶標準:一是無權無錢者不嫁;二是年齡過大者不嫁;三是相貌醜陋者不嫁。有了這樣具體的擇偶標準之後,李玉萍把絕大部分男子都拒之門外。她的婚事自然就這麼被耽擱下來。

眨眼間,李玉萍年過三十。在婚姻的道路上,李玉萍在相貌和年齡上已經不具備什麼競爭優勢了。她的父母為這事發愁得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便苦口婆心地勸她降低擇偶標準,強迫她去相親。後來,李玉萍認識了幾個條件還算不錯的優秀青年,但最終人家受不了她那刁鑽古怪的脾氣,覺得她實在是太難伺候,都選擇了放棄。

過了三十五歲之後,李玉萍心裏異常地平靜了,覺得一個人過日子自由自在的,沒什麼不好。她心中的愛情之火慢慢熄滅了,徹底對婚姻不抱什麼幻想了,覺得一切隨緣吧。

就在李玉萍對婚姻心如死灰之際,幸福來敲門了。小夥子大山走進了她的生活,讓她眼前一亮。大山如一輪朝陽,照亮了她的心房,讓她心中漸已熄滅的愛情之火重新點燃了,而且越燒越旺。

大山是來李玉萍部門實習的大學生,身材高大魁梧、相貌俊朗,渾身上下洋溢著逼人的青春氣息。大山對李玉萍滿懷恭敬崇拜之情,一口一個“老師”地叫著,讓李玉萍心裏很受用。每次做節目,從前期採訪到寫稿再到後期剪輯,李玉萍都喜歡帶著大山一起工作,手把手地教這個學生。李玉萍在大山身上,找到了從未有過的情愫,因而對這個學生關愛有加,先是在工作上,後來慢慢地延伸到生活上。男未娶,女未嫁,乾柴烈火常在一起,燃燒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兩人心照不宣、日久生情。

那時候,李玉萍已經三十八歲了,之前評上了“主任記者”的高級職稱,雖然她沒有任何行政職務,但享受著和處級領導同等的住房和工資待遇,在單位裏人脈廣泛,和很多大領導都能說得上話。等到大山大學畢業後,李玉萍費了很大勁,托人找關係,終於把大山安排到本單位工作。為了避嫌,大山被調到了另一個部門工作。

李玉萍四十歲那年,大山才二十四歲。兩人終於衝破了巨大年齡差異的世俗偏見,登記結婚了。大山的母親當年才四十五歲,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一個年齡僅僅比自己小五歲的女人做兒媳婦。大山的父母堅決反對兒子的婚姻,認為這是家庭的莫大恥辱。舉行婚禮那天,大山的父母沒有出席。

婚後,李玉萍夫妻倆住進了單位家屬院的房子。房子挺大的,三室一廳,是單位分給李玉萍的。剛結婚頭幾年,李玉萍和大山倒也恩愛,日子就這麼平靜地過著。令人遺憾的是,李玉萍身體一直不太好,始終沒能懷孕。後來考慮到李玉萍年齡偏大,懷孕風險太大,夫妻倆也不想為孩子所累,就決定做丁克家庭,不再生孩子了。

在婚姻的長河裏,夫妻年齡差異大不是問題,關鍵是要看是哪一方的年齡大。倘若是老夫少妻,那一般是不會出現太大問題的,老夫往往會更加疼愛體貼少妻,日子沒准過得非常甜蜜。但假如是老妻少夫,女人比男人老得快,隨著歲月的流逝,老妻很快就會變成老太婆,想要少夫越來越愛她,恐怕很難,除非老妻是富婆,或者少夫心理扭曲,有“戀母情結”。

李玉萍和大山這對夫妻也沒能夠躲避過這樣的規律。家中沒有孩子,本來就缺少生機,加之李玉萍到了更年期,對夫妻生活日漸無趣,而且脾氣暴躁,如一枚爆竹,見火就爆。大山不到三十,身強力壯,正是虎狼年齡,強烈的生理需求無法在妻子身上得到滿足,又常被她挖苦不知道節制醜惡骯髒的欲望,心中自然很壓抑苦悶。夫妻倆的爭吵就一天天多起來。兩人由同床異夢逐漸演變為分房居住。夫妻倆自此再無夫妻生活。

家裏得不到溫暖,只能在外面去尋找。大山慢慢地不愛回家了,有時候數日不歸,行蹤也從不告訴李玉萍。這讓李玉萍疑慮重重。她常常氣急敗壞地偷偷查看大山的手機,遇到可疑電話,便要仔細審查一番,不鬧個雞飛狗跳決不甘休。為了掌握大山的行蹤,李玉萍有時候還會像偵探一樣,對大山進行跟蹤,夫妻間的信任蕩然無存。兩人整日在猜疑和爭吵中相互傷害,苦苦煎熬。

這樣又過了幾年,大山終於承受不了這樣的生活壓力,就提出了離婚。那時候,大山不到三十五歲,年富力強、事業有成,正是男人很好的年紀。李玉萍已過五十歲,儼然一個小老太婆,一旦離婚,想要再嫁,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況且,李玉萍對大山愛得執著、愛得深沉,怎麼可能同意離婚呢?她說,好馬不配二鞍,好女不嫁二夫,大山想要和她離婚,除非她死了。她大罵大山狼心狗肺、忘恩負義,當初要不是她費盡氣力把大山安排到本單位,哪有大山的今天?李玉萍又去找大山的部門領導,要求領導勸大山回心轉意,一把鼻涕一把淚地控訴大山這個“陳世美”的惡行,博取了很多人的同情。中國人處理這種事的原則向來是“勸和不勸離,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領導找到大山,苦口婆心地勸說他要念及夫妻多年情分,好好過日子,莫再鬧離婚。這讓大山在部門裏面丟盡了臉面。他向領導保證再也不提離婚的事情。

此後,大山果然履行承諾,閉口不再提離婚的事情。李玉萍本想著這場離婚風波平息後,大山能夠和她重歸於好,但夫妻間情感的裂痕已經深如溝壑,想要與大山重溫舊夢,那不過是她一廂情願罷了。

接下來,夫妻倆又冷戰了一段時間。一次,趁著李玉萍出差之際,大山偷偷地從家裏搬了出去,同時把自己的全部家當都帶走了。李玉萍回家後,望著空蕩蕩的屋子,心中充滿悲哀。她給大山打電話無人接聽,發信息也得不到回復,至此方明白大山去意已決,她再也無法挽回他的心。想明白這件事情後,李玉萍的心情倒也慢慢地平復了,想著只要不離婚,隨他怎樣。兩人互不打擾地過起了日子,再無任何聯繫。

後來,李玉萍退休在家,開始了獨居生活,聽人說,大山和一個年輕貌美的女子一起逛街,似乎很親密。李玉萍心中只是湧起了淡淡的酸澀,並沒有起什麼波瀾。她知道她再怎麼鬧也是徒勞,就懶得再去找大山鬧了。

李玉萍晚年過得淒苦悲涼,每一天都在忍受寂寞孤獨的煎熬。她覺得自己婚姻不幸,日子過得窩囊,羞於出門見人,除去出門買菜或看病,終日把自己關在家中,悶悶不樂,直到悄然離世。

處理完李玉萍的喪事後,大山又走了,沒有帶走李玉萍的任何一件遺物,也沒有再回過這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