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眉蓁簽署「反貪切結書」 劍指陳其邁親友涉貪

高雄市長補選,國民黨候選人李眉蓁今天(7日)簽下「反貪切結書」,並邀請另外兩位候選人陳其邁和吳益政一起簽署。李眉蓁競選總部表示,陳其邁的父親陳哲男、好友蘇震清都涉入Sogo案,陳其邁如果對貪腐保持沉默,執政後必然墮落。(林憲源報導)

李眉蓁簽署「反貪腐挺清廉切結書」,三項宣示:「貪污就放棄假釋、家人涉貪包政府工程就下台、所屬政務官涉貪就下台」。李眉蓁也將「反貪切結書」送給對手吳益政、陳其邁,邀請他們共襄盛舉。

李眉蓁競選總部表示:「不知為何,陳其邁的親人好友和Sogo弊案特別有緣。18年前李恆隆找陳其邁的父親、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為Sogo關說,18年後換成陳其邁「親如兄弟」、「打虎拿賊親兄弟」、「跟他在一起的時間,搞不好跟老婆比他在一起的時間還要多」的蘇震清收Sogo賄款2千多萬。陳其邁親友涉Sogo弊案時,他正好都是擔任立法委員,但他都對弊案保持沉默」。

李眉蓁競選總部建議陳其邁:與其找網紅打悲情牌,不如大膽簽署切結書,並將「親人好友」18年前後涉入Sogo貪污案的情節向外界坦誠說明。對貪腐保持沉默,執政後必然墮落,因此陳其邁應該說明:

一、18年前你父親涉入Sogo弊案,18年後換你兄弟蘇震清接手涉入Sogo弊案,怎麼這麼巧?蘇震清接觸到李恆隆,是誰牽的線?和你有沒有關係?你要不要說清楚?18年前後是不是「陳家做完蘇家做」?

二、你父親兄弟涉入Sogo弊案時,你都是立委,但出事後你都保持沉默。父子不能切割就算了,連蘇震清都不敢大力譴責,你這樣縱容親人好友貪污,甚至無法發現身邊親友的貪腐,如果你當市長,怎麼做得到防貪除弊?

三、去年你為蘇震清站台時說「有政府,會做事」,結果變成「有政府,會出事」,騙了屏東鄉親一次,這次選市長你又說「有政府,會做事」,是不是要再騙高雄人一次?

李眉蓁競總表示,清廉是從政的基本功,沒有清廉當底層建築,說什麼做人多溫暖、資歷多豐富、中央關係有多好通通都是假。貪污是萬國公罪,從政者本人涉貪固然罪不可恕,如果家人藉機涉貪和包政府工程,從政者也必須負連帶責任、辭職下台。蔡英文政府520連任到現在不到3個月,就接連發生了蘇貞昌女兒拿政府標案、綠營團隊狂吃政府標案以及蘇震清收賄案等等,「升官發財莫入此門,有了黨證就有後門」、「綠色執政,貪腐保證」等情況越來越嚴重,因此「家人涉貪包政府工程就下台」是必要承諾。

此外,市府政務官都是由市長任命,市長必須為自己的用人負責,因此局處長等政務官若涉貪腐,一經調查屬實,市長就該自請下台。這個條款看似嚴苛,但這樣才能杜絕派系、樁腳、酬庸政治帶來的貪污腐化。

競總指出,李眉蓁一心為高雄服務,對清廉有最高要求,因此率先簽下三點反貪切結書,也希望另兩位候選人響應。尤其陳其邁一直強調會用最嚴格標準檢驗自己,話說得漂亮沒用,打悲情牌也不能釋疑,還是希望他能坦率說明,然後一起簽署切結書,以具體行動向市民做最真誠的宣示。

李眉蓁「反貪腐挺清廉切結書」全文:

「貪污是萬國公罪,從政者絕不可違犯的第一天條。過去20年民進黨執政時期,高雄市弊案連連,官員涉案時有所聞。絕對反貪腐挺清廉的市長才符合高雄市民的期待。

本人李眉蓁堅持清廉從政,在此特向全體市民鄭重宣誓,我當選高雄市長

一、本人若犯貪污罪,定讞執行後絕對放棄假釋、服外役監等權利,甘受法律最嚴厲之制裁。

二、若家人涉貪、或藉權勢而包工程,本人下台負責。

三、若市府局處首長、政務官涉貪,本人將負政治保證責任,辭職下台。

此致 全體高雄市民 立書人:李眉蓁 中華民國109年8月7日」